1967年7月,彼泰克又因偷窃罪被捕,这次他被判了5年。此时的彼泰克已经完全适应了监狱的生活,他知道如何扮演一个模范犯人,并因为表现良好而获得了假释的机会。出狱后不久,彼泰克又因盗窃罪被捕,服刑满3年后被释放。
1974年,刚刚获得自由不久的彼泰克去了一家超市偷窃。当超市的员工发现彼泰克的偷窃行为后就将他拦了下来,让彼泰克配合他去一趟保安室。彼泰克觉得自己被冤枉了,直接拿出刀子刺向员工。幸运的是,那名员工经抢救后活了下来。这一次彼泰克因杀人未遂被判入狱,并被送到加利福尼亚男子监狱服刑,在这里他认识了诺里斯。
诺里斯的母亲是个瘾君子,他从小就经常在各个亲戚家辗转。由于从小没有得到过关爱,诺里斯的性格十分孤僻和内向,几乎没什么朋友。17岁,诺里斯离开了学校,到海军服役。
诺里斯起初只是在圣地亚哥市接受军事训练,后来他被派到越南做后勤工作。4个月后,诺里斯从越南回来了。从那以后,诺里斯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他脾气火爆,经常和人打架。1969年11月,诺里斯因强奸未遂被捕,在交了保释金后被释放。但不久后诺里斯又受到了强奸指控,他也因此被海军开除了军籍。
1970年5月,有人在圣地亚哥大学的一处草坪上看到了一个满头是血的女学生,立刻将她送到了医院。女学生经过抢救后活了下来,她告诉警方自己正在草坪上看书的时候,突然被一个陌生男子抓住了头发,然后男子用一块石头不停地砸向她的头部,直到她昏了过去。袭击这名女学生的男子就是诺里斯,他因为持械伤人被判刑,之后他就被送到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在精神病院待了5年后,医生认为诺里斯已经不再是危险分子了,就批准他出院了。但仅仅自由了3个月,诺里斯就因强奸一名27岁的女性被逮捕,之后他被送到加利福尼亚州男子监狱,在这里他认识了彼泰克。
【犯罪的温床】
在许多人看来,监狱的主要功能就是为了让罪犯改过自新,但事际上,对于许多罪犯来说,监狱就是犯罪的温床,他们能从监狱里学习到更多的犯罪技能。有不少像彼泰克和诺里斯这样的惯犯,在入狱之前所犯的罪行以盗窃、强奸为主,但出狱后他会犯下更为严重的罪行,例如杀人。
在监狱里,罪犯所接触到的人除了狱警之外,主要就是狱友,这些人与他一样具有犯罪欲望,他能从与狱友们的相处中感觉自己得到了支持。例如诺里斯,他在因强奸罪入狱前,一直都是周围人眼中的异类,他没有朋友,甚至还被强制送到精神病院接受治疗。但当他进了监狱,遇到了和自己有相同犯罪欲望的彼泰克,他立刻感觉自己的反社会思维和行为模式得到了支持,于是他与彼泰克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狱警们从来不会关心犯人们聚集在一起会讨论什么样的话题,他们所关心的只是这些犯人能老老实实地服刑,不要寻衅滋事就行。犯人们聚集在一起所讨论的话题不外乎犯罪、性、毒品之类的,这些都是犯人们所感兴趣的问题。当然如果一个犯人真心悔过,他完全可以忽视这些话题。但如果一个犯人所后悔的仅仅是自己被警方抓住了,那么他势必会对犯罪之类的话题十分感兴趣,并从与狱友们的交流中找到和自己臭味相投的“朋友”或者犯罪同伙。
监狱对于所有的罪犯来说,就是一所学校,既可以在这里学习改过自新,例如考取文凭或者学习某项未来到社会上生存的技能,当然也可以学习犯罪。当诺里斯和彼泰克相遇之后,他们终于遇到了和自己有相同犯罪欲望的人,于是两人开始交流和学习,并利用大把的空闲时间策划犯罪活动。
在二人出狱之后,他们开始实施犯罪计划。他们先找到了一个适合犯罪的荒废之地,这里不会引人注意。他们在处理尸体时也采取了完美的方式,如果不是诺里斯被捕后主动带着警方寻找尸体,那么或许警方永远无法将这一系列女性失踪案联系起来。
对于彼泰克和诺里斯来说,监狱之所以会成为犯罪的温床,是因为他们本身就具有犯罪的思维模式,他们通过折磨、强奸被害人获得刺激和兴奋,被害人越害怕、越恐惧,他们就会越兴奋,并以此为乐。他们的主要目的并不是杀人,而是在强奸和折磨中体验快感和刺激。当彼泰克被捕之后,在他接受审讯的时候警察问彼泰克为什么要这么做,彼泰克则轻松地给出了一个让人难以接受的答案:“因为好玩。”显然像彼泰克这样的人,他的犯罪思维模式是正常人所无法理解和接受的。
在审讯结束的几年后,一名负责此案调查的警察因为一直无法走出阴影而选择了自杀,在他留下的遗书中,他提到自己这些年一直在做着和该案件相关的噩梦。对于正常人来说的噩梦,对于彼泰克而言却是乐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