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早上像一些晨练的老头一样,拿着一把剑在公园里舞剑。而他则是在五金店里买了一把西瓜刀,毕竟还是自己创的狂风刀法最能舒展筋骨。
又是一连练习了一个月,他感觉身上的骨骼已经完全的舒展开,以前的武功和轻功已经恢复了一二层,心中一阵雀跃。
这天,他正在练习狂风刀法的时候,身边突然出现一个身影,盯着他惊讶的喊道,“方少伦?”
他疑惑的看着面前高大的男子,自己并不认识,疑惑的问道,“你是谁?”
“我是郭长云啊,小学咱俩同桌。”郭长云看见他,显然很激动。
这个社会真是复杂又是小学中学大学的,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少同学。于是开口说道,“不好意思,我想不起来了。”
“我草,连我都想不起来了。”郭长云走过来上下打量着他。
方少伦无奈的点点头。
郭长云看看他手里的刀,问道,“你这是干什么呢?”
“锻炼身体!”方少伦解释道。
“拿着西瓜刀锻炼身体,你还是和原来一样鬼主意太多。”说罢,一把将他搂到怀里,继续说道,“走,找个小店咱俩叙叙旧。”
“叙什么旧?”方少伦将刀别在身后,用衣服遮挡住。
“就是让你想起来我,真服了你了。”郭长云确实是方少伦的小学同学,他性格直爽而且非常在乎方少伦这个朋友,后来去外地上体育学校,两人就失去了联络。
“哦!”再怎么说,现在的方少伦对这个社会了解的还并不是很多,所以事事都显得谨慎且低调。毕竟这对他来说又是一个新的江湖,进入新的江湖首先就是要观察它,现在自己的武功仅仅只恢复了两层,决不能过早的暴露出自己的本性。
两人聊了很久,渐渐的找回了旧时的感情。
原来郭长云也是刚刚回到这座城市,现在在XX交大里面当体育教师,明天要参加市里的运动会,所以最后和方少伦约好到时候让他去帮自己助威。方少伦欣然的答应下来,毕竟郭长云把自己当成最好的朋友,用‘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这句话来表述田伯光的个性是再恰当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