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曾遇到过的商人“余火”,就是以穿梭在各海岛兜售货物为生的,它的顾客既有人类,也有怪兽。
看它的样子,做生意应该赚了不少钱。
有了金币才能从旅行商人的货架上换到好东西!她在这个鬼地方生存了好几个月,除了偷河灵,就没有任何能赚金币的正经渠道!
而现在一个赚大钱的机会就摆在她面前!
不,这不单是赚钱的机会,更是一个混入怪兽种族内部的机会。
因为旅行商人是一种合法的、重要的、受公司管制的职业。
这意味着她的身份有了本质的改变,她从闯入者,变成了求生世界的合法公民!
虽然她很讨厌这个世界,但为了活下去,拥有这么一个身份也是很有必要的。
“我们要使用它吗?”和林小妘一样,季禾也是震惊中带着压抑的喜悦,急匆匆问道。
林小妘反而犹豫了。
通过“经营许可证”的描述可以推测,这件东西在没有使用之前是能交易的。
这种许可证应该价值不菲。如果不使用它,而是把它卖出去,同样能获利。
成为旅行商人的机会的确难得,但……
这种事一定是有代价的。
她从前扮演过的红火蚁,每日都需要向公司上缴“能量”。
那么旅行商人难道不需要缴纳吗?
她写下第二个问题。
问:“旅行商人需要遵守的规则有哪些。”
答:
“1.旅行商人的原则是:斤两精准、钱货两讫、契约至上、和气生财(不允许攻击交易对象,但受到攻击后可反击)。”
“2.对待顾客需热情服务,礼节周到。在顾客能出得起价码的情况下,不可拒绝顾客的交易要求。”
“3.每日需上缴10银币经营费。”
“4.拥有至少30种不同的货物。不足的,每日罚款10银币。”
“5.每季至少完成50金币的交易额。未完成的,罚款缺少额的10%。”
“6.展示货架进行交易时,每种展示商品消耗30铜币展示费。”
“7.货物交易成功,上缴10%的交易手续费。”
“8.回收贷款时,上缴20%的贷款手续费。”
“9.被顾客投诉,一次罚款10银币。”
“10.贩卖假货或以次充好被举报的,责令照价赔偿给顾客,同时罚款100金币并吊销许可证。”
林小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