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观察历史,孔子发现礼既是因循的,又是变化的。一方面,夏礼、殷礼、周礼存在着损益,互不相同;另一方面,它们又是继承因循,一脉相承的,礼在变化的形式下又具有不变的内在本质,所以说“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礼要一代一代地延续下去,百代之后也不会改变。可见,孔子对于周礼实际是一种“抽象继承”,他将礼看作一种社会秩序和组织原则,称作名,认为复礼就是正名。虽然具体的社会制度是可以变化的,如周代的分封制度等,但作为礼之核心的名分却是永恒的。所谓名分,用孔子的话来说,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这里“君君,臣臣”中的前一个君和臣,是指具体作为君和臣的人,后一个君和臣则是指君、臣的名和分;“君君,臣臣”是说做君的人要符合君的名分,做臣的人要符合臣的名分,“父父,子子”也是如此。所以,名分实际也就是身份人伦关系,它从名和分两个方面对每一社会成员进行了规定和认同。其中,名是具有次序的人际关系中的个体身份标志,是个人在社会关系中所处的位置,如君臣关系中的君与臣,父子关系中的父与子等等,分是指具有某种身份或处于某个位置的个体所应遵守的伦理规范和所应履行的伦理义务。由于人总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每个人都应具有一定的名分,没有名分便意味着不被社会认可,不能成为社会中的一分子。同时,由于个人的名分总是在社会关系中所获得的,是相对于一定的人伦而言,所以名分和人伦又是联系在一起的,人伦构成了社会的网状结构,名分则限定了个人在社会中的位置和义务;没有人伦便不会有名分,没有名分也不会构成人伦。所以在孔子看来,要挽救“礼崩乐坏”的社会危机,就必须从正名做起,重建社会秩序,使社会每一成员都有相应的名,符合相应的分,这样,才能恢复上下有序的有道社会。否则,“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论语·子路》)。
从孔子对礼的理解来看,他倡导正名、复礼,显然是在周代政治体制发生危机的情况下,对社会秩序的一种重新探索。他虽然推崇周礼,但并不以西周天子、诸侯的政治格局为归依,而是将其化约为君臣、父子等基本的人伦,这样,礼便具有了某种抽象性、超越性,具有适应以后社会发展的可能。以后在孔子思想的基础上,子思又提出了“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的“五达道”(《礼记·中庸·第二十章》),孟子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发展出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五伦,涵盖了主要的社会关系,儒家礼学便稳定在五伦的基本形式之上,正名也主要对五伦而言。用今天的眼光看,孔子所倡导的礼重名分、重等差,主要是古代宗法等级社会的产物,与近代以来民主、平等的价值观念存在不协调的地方,但这并不意味着礼已完全过时,已无法在现代社会发挥作用。贺麟先生说:“五伦的观念是几千年来支配了我们中国人的道德生活的最有力量的传统观念之一。它是我们礼教的核心,它是维系中华民族的群体的纲纪。”[30]对于这一“最有力量的传统观念”,自然不应简单地否定、抛弃,而应经过改造,使其精神价值、合理内核得到继承、延续。如果说传统礼学过分强调了个人的身份等级、尊卑贵贱,因而存在着历史局限的话,那么,如何在平等关系上重建人伦,“克己复礼”,便成为今天所面临的课题。从这一点看,礼经过改造仍将继续发挥作用,“虽百世,可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