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谈仁,常常指一些具体的德目,如,“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恭、宽、信、敏、惠”(《论语·阳货》),“刚、毅、木讷,近仁”(《论语·子路》),“樊迟问仁。子曰: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同上)。这里的“恭”“宽”“信”“敏”“惠”等一方面总是对他人而言,是指对他人的“恭”“宽”“信”“敏”“惠”,但另一方面,它又落实在个人的品质上,是指“己”之“恭”“宽”“信”“敏”“惠”。只有“己”具有了“恭”“宽”“信”“敏”“惠”的品质,才有可能对他人表现出“恭”“宽”“信”“敏”“惠”的德行。同样,对他人的“恭”“宽”“信”“敏”“惠”适所以成就了“己”之“恭”“宽”“信”“敏”“惠”。“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等也是如此。所以,“成己”与“爱人”实际是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的,它们共同构成“仁”的基本内涵。由于“仁”代表了自我成就,自我实现的过程,故往往也表现为一种内心境况,一种自觉向上的乐观精神。颜回“其心三月不违仁”,“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论语·雍也》),“仁者不忧”(《论语·子罕》),“君子坦****,小人长戚戚”(《论语·述而》)。颜回“其心三月不违仁”,决不是说其心在三个月里一直在想着爱人,而应是指成己、修己而言。在追求人生理想,成就、实现自己的过程中,必感到精神上的无限快乐,而不会被一时的外在境遇所困扰,这正是“孔颜之乐”的真谛所在。所以仁决不仅仅是要消极地适应外在规范,而是一种创造力,一种不可遏止的成就、实现自己的冲动。“子曰: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论语·里仁》)仁能辨别是非、善恶,具有理性判断能力,所以在处理己与人的关系时,好恶、爱憎都是合理的。“子曰:苟志于仁矣,无恶也。”(《论语·里仁》)假如以仁为意志的方向,那么,一切行为都合理,不会招致人的厌恶了。仁恰恰成为主体实践的动力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