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伟大的思想创造,都离不开对“己”或自我的思考,一种思想学说只有和个人的存在有关,只有解决、回答了这一人生的“终极性”问题,才能在历史上产生深远、持久的影响,故对“人之为人”的思考,必然要落实到对“己”的思考,“人之为人”实际也就是“己之为人”。不过,虽然几乎所有的思想家都有可能涉及“己”或自我的问题,但具体的思考方法则是不同的。作为在西周礼乐文化传统下成长起来的思想家,孔子对“己”或自我的思考具有华夏民族的鲜明特色。在孔子看来,“己”与“(他)人”并不是截然对立的,什么是“己”或自我?不能在遗世独立中去苦思冥想,也无法在神的启示中去获得灵感顿悟,“己”或自我的意义只有在与他人的共存、互动中,才能得到理解和说明。“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论语·微子》)人总是生活于社会中,因此,与人“相偶”便成为“己”不可摆脱的存在形式,也成为理解“己”或自我的前提和出发点。但是自然状态的“相人偶”还只是一种客观、外在的形式,还没有经过自觉的反省过程,还不可能有真正的自我。此时若有自我意识出现,也一定是与他人的对立相伴随的。因此,从自然状态的“相人偶”到自觉、自为的“相人偶”需经历一次伟大的文化创造活动,需经历自我意识的自觉、自反。在孔子看来,周公“制礼作乐”无疑正是这样的创造活动,礼乐不仅奠定了人类生存、交往的人伦秩序,使人类由蛮荒走向文明,其所包含的“敬德”“保民”等德性意识还是维系当时社会的精神纽带,是早期人道精神的体现。然而春秋的“礼崩乐坏”,使周公以来的文明创制遭受到严重考验。要重建“有道”的社会秩序,恢复礼乐的文明形式,除了肯定“君臣”“父子”的人伦秩序外,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对“己”的自觉、自反,确立起“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的人生理想和目标。也即是说,“己”的终极意义要和天下的福祉、利益联系在一起,而扶危济贫、平治天下、“吾其为东周乎”(《论语·阳货》)的人生使命,又需通过“修己”“克己”“为己”来实现。在这样一种信念中,人、己的对立便不复存在,“于是对己的责任感同时即表现而为对人的责任感,人的痛痒休戚同时即是己的痛痒休戚,于是根于对人的责任感而来的对人之爱,自然与根于对己的责任感而来的无限向上之心,浑而为一。经过这种反省过程而来的‘爱人’,乃出于一个人的生命中不容自己的要求,才是《论语》所说的‘仁者爱人’的真意”[16]。所以,孔子的“仁”是春秋末年提出的一个使“己”挺立、振作起来,关涉人生终极意义的概念,它虽然也指“爱人”,但“爱人”只有和人生的终极意义联系起来才能得到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