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之后的“至善”,前人往往理解为“至善之行”,如孔颖达:“在止于至善者,言大学之道在止处于至善之行。”[30]朱熹也认为“至善,则事理当然之极也”[31]。这种理解可能源于下面的一段文字:“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这里的“仁”“敬”“孝”“慈”等皆是指具体的人伦行为,而这段文字又是对“止于至善”的解释、阐发,故人们往往以此来理解《大学》的“至善”。但仔细辨析,不难发现这种理解存在不少问题。首先,没有揭示出“至善”与“明明德”“亲民”的关系,使人无法看清二者的联系;其次,先秦儒学中“仁”“敬”“信”等概念往往既指适用于所有人的普遍道德规范,又指具体的人伦规定,与“至善”有关的往往是前者而不是后者,所以把“至善”理解为具体的“至善之行”,显然不合适。实际上,“为人君,止于仁……”及其前面的“《诗》云:邦畿千里,维民所止”“《诗》云:缗蛮黄鸟,止于丘隅”“子曰: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等语一样,是对“止于至善”中“止”的解释,而不是对“至善”的解释,用它来理解“至善”乃是对原文的误解。王阳明说,“至善者,明德、亲民之极则也”[32],注意到“至善”与“明德”“亲民”的关系,无疑胜于前面的解释,但他认为“至善是心之本体”[33],则显然又是“六经注我”了。其实,“止于至善”就是下文的“明明德于天下”,《大学》的这两段话实具有一种内在的联系。作者先在文章的首段提出“明明德”“新民”“止于至善”三纲领,又在“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也”一段里,通过“修、齐、治、平”等八条目对此做了进一步阐发,前面说过,“明明德”主要是指“修身”,那么,“止于至善”显然是指修身的最终结果“明明德于天下”了。由此我们也可以知道,《大学》的三纲领与八条目实际是一个整体,后者是对前者的补充、发挥,并非在三纲领之外另有一个八条目,也并非在八条目之上还有一个三纲领,二者不过是对同一件事的不同表述。明白这一点,不仅“止于至善”等问题可以得到理解,整个《大学》的思想结构都可得以贯通。
除了内容之外,三纲领的关系同样也是《大学》研究中需要澄清的一个问题。由于《大学》的表述方式,人们往往以为由“明明德”到“止于至善”是一个渐进过程,“明明德”是始,“止于至善”是终,二者之间有一段距离。其实不然,在作者那里,“明明德”与“止于至善”实际是密不可分的,在“明明德”时便应以“止于至善”为目标,而只有确立了“止于至善”的目标,也才能真正地“明明德”。从这一点看,说《大学》是以“止于至善”为目标和出发点的,可能更为合适。在提出三纲领后,作者接着说:
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知止”的“止”,朱熹的注释是:“所当止之地,即至善之所在也。”[34]那么,“知止”即知道自己的人生理想和目标是“止于至善”,而这种目标一旦确立,思想就会有一定向,平静而不妄动,对自身的境遇也能够安然处之,能够正确地思虑,能够有所收获。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虑”显然不是一般的思虑,而主要是对如何“止于至善”的思虑,“得”也是对如何“止于至善”有所得,所以下面紧接着说:“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朱熹注此句为“明德为本,新民为末。知止为始,能得为终”[35],基本可取。这样,作为道德实践手段的“明明德”,与作为道德实践目标的“知止”便呈现一种复杂而密切的关系:一方面,从“本末”说,“明明德”是本,离开了“明明德”,“新民”“止于至善”便无从谈起;另一方面,从“终始”说,则“知止”是始,只有“知止”,只有确立了“止于至善”的人生目标,才能真正去“明明德”,才能真正去实现这一目标。明白了这一点,才能够理解“大学之道”,也才能“近道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