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来,讲话者和听者也就在有效性主张的基础上具有了作出承认、接受或拒绝等行为的可以依赖的普遍的理性基础——交流理性。这种建立于有效性主张之上的交流理性表现为:①它并不是理性的一个本质概念,而是借助于纯粹形式的特征,通过程序来进行定义的。因此,它首要地指称语言和行为中的知识的使用,而不是知识的一种属性。尽管它包含着一种乌托邦的视角,但这个视角仅仅表明生活和生活历史的可能形式的结构之特征的形式说明,而未扩展到生活或个体生活历史的具体形式上;②它是对康德以来为知识构筑形而上学式理性基础论企图的一种反对。自康德以来,为知识寻求一种“阿基米德基点”,就成为哲学家们思考的中心。特别是康德通过对理论的、实践的和美学的理性的重建,把哲学归结为具有“引路者”和“最高判断”的作用,可以一劳永逸地建立所有知识的基础,并且为理性的所有论域提供最终裁决和保持这些论域统一的任务。与此相反,哈贝马斯认为,哲学更应扮演一种“位置守候者”的角色,即由它而产生的知识不是绝对的,而是假想的,并受制于经验的检验。在交流地建构的理性的各个论域之间,只有一种规范的、通过程序来进行限定的统一。交流理性作为一种调解者,把各个域中在专门的对话中所获得的知识反馈进日常的交流实践中;③它并不是那种抽象地位于社会生活的历史和复杂性之上的理性的概念,而是已经运行于现代社会的日常交流实践中。因此,它并不从超现实主体的观点来运行并指称一种独立于语境的理想语言,从而产生必然的和确定的陈述,而是产生自既受语境限制又先验于语境的有效性主张。尽管有效性主张在各种方式中先验于有效性的所予语境,但它们总是产生于交流行为的特定的时空地被限定的语境中。由此,交流理性就定位于现代社会的交流实践中,只有在这样的社会中,交流行为才可能作为社会(生活世界)的再生产的首要机制发挥作用;④它克服了西方哲学的“逻各斯中心”(Logocentric)的偏见,并在以实践为理论的首要性这一出发点上,重新思考了传统哲学的信念。西方哲学传统一直保持着固定于命题的真理性这一有效性的单一论域上,并受制于逻各斯中心主义的统治。而哈贝马斯则把他的交流理性视为,它不仅包含了命题的真理性,而且包括了表述的适当性和交流的真诚性。这种交流理性的多论域性就要求有更多的话语,从而有效地克服了单一话语所导致的极端性和统治性,既避免了系统和工具理性的过分膨胀,又为主体的互动交流提供了鲜活的语境基础。[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