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上述对笛卡尔心灵图景中的知识困境的分析,我们意在表明,如果心灵与世界是相互关联的,那么最好借助于知识这个角色来说明这种关联性。因为人们有关于外部世界的确定的知识,就意味着心灵与世界的联系得到确证。思想或知识如何与世界关联的问题,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展开。一是依赖知识心灵中的项目可被解释为与世界有关联;二是如果有与世界直接相关的知识,则为心灵与世界的直接联系打开了一扇窗户;由此引出第三方面,心灵中的项目不会止步于世界性的事实,在心灵向世界的开放中,可以进一步区分清楚心灵与世界之间真实或虚幻的联系。
1.遵守规则问题
遵守规则问题可以看成是思想领域何以能与外在世界相融合的问题。规则是规范的,依据它能分清与其一致和不一致的运动,我们应用一个词时,依据规则分清了应用的正确与否。有意向的精神状态与规则相似,依据它们我们分清了那些与它们一致或满足了它们的活动或事件。在维特根斯坦的意义上,对规则的讨论更具有普遍性,包含了对意义、思想和意向性的讨论。说清楚标准的本质,就能说明白思想与世界之间的联系,“一个愿望看来似乎已经知道什么东西将会或者可能会满足它;一个命题,一个思想,则知道什么东西会使其为真——甚至当那样东西还根本不存在的时候!这种对尚未存在的东西的规定是从何而来的呢?这是一种专横的要求吗?”[10]他提出的问题也可表达为,人们在理解一条规则或形成一个精神状态的时候,何以能够履行这些规范性义务;而且他拒绝了以解释内在信号为基础的说明,即精神现象“像一个路标”[11]。对此,我们认为,“路标”本身并不能起到划分人的行为并指出一个行为是否符合规则的作用;它需要被解释,而该解释又需要被解释,由此导致了解释的无限倒退。但是,我们不禁要问:规则如果不被解释,对它的运用如何实现?
克里普克把维特根斯坦的上述观点理解为关于意义的怀疑。“不存在用词意谓某物这样的事情。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新的应用都是在黑暗中的一跳。任何当前的意向都可被解释成与我们会选择去做的那些事情相一致。于是既不存在一致,也不存在违背”[12]。我们不可能确定人们过去的行为和过去的精神历史是否遵循了某规则。克里普克这是给维特根斯坦加上了自己的注解,“如果一切事物都能被搞得符合于规则,那么一切事物也就能被搞得与规则相冲突。因而在这里既没有什么符合也没有冲突”[13]。对此,我们认为,并不能从遵守规则的结果来理解规则,因为这还需要理解的主体赋予规则恰当的解释。即使用某词的用法来意谓某物得到共同体的同意,依然没有得到关于意义的事实。共同体起到的只是排斥性作用,一个词的一些用法被作为异类排除掉,这不是暗示有一种正确用词的基本标准,而是词的使用者并不需要公开自己在什么意义上使用了该词。如果个体并不与共同体有冲突,那么个体就可以被共同体认为是遵守了规则。所以,我们认为克里普克在常识与怀疑论之间找了一条折中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