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选定这一题目,不少好心的朋友并不支持。我十分理解他们的担忧。这首先是因为辩证法是一个“陈旧”得不能再“陈旧”的题目,几十年来,关于辩证法,尤其是关于马克思哲学辩证法的著作不计其数,要想说出一点新意,谈何容易。其次是由于人们对于辩证法已经形成了一整套似乎天经地义、无可更改的习惯性观念,人们对马克思哲学辩证法的“知识”已能娓娓道来,如数家珍,甚至已变成耳熟能详的常识,对于如此“成熟”的题目,还能说出什么新鲜的内容来呢?最后,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在很多人心目中,“辩证法”颇有声誉不佳之嫌。“辩证法”就是“变戏法”,这已成为中国百姓挂在嘴边的对辩证法的戏谑之语。对于这样一个被嘲弄的对象,究竟如何进行研究?又该从何处着手研究呢?
然而,最后我还是下决心试图从一个特定的视角对马克思哲学辩证法理论作出一点自己的阐释。我所选取的是辩证法的“理论基础”或“理论根基”这一角度,所提出的基本问题是:马克思哲学辩证法的理论基础究竟是什么,或者说,马克思哲学辩证法的本体论根基究竟是什么?这一问题,直接影响人们对马克思哲学辩证法的理论性质、理论功能、理论内容、理论意义等的理解和领会,是关乎整个马克思哲学辩证法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最为根本的前提性问题之一。
正如书中详细阐述的那样,这一问题之所以抓住我的理论神经,有两个最直接的原因。一是现实的动机,即试图理解和解决:辩证法究竟为什么会成为“变戏法”?究竟如何才能杜绝辩证法蜕变为“变戏法”?二是理论的动机,即试图理解和解决:辩证法为什么会知性化并实体化?为什么会蜕变为束缚人的、与人相敌对的抽象教条和原则?究竟如何才能以一种与辩证法的理论本性相适应的方式去理解和阐释马克思哲学辩证法的理论内涵?这两重动机,归根到底可归结为一个最深层的动因:马克思哲学辩证法本来是一种立足于人的现实生存,引导人走向自由的充满人文解放旨趣的伟大学说,但在现实中却蜕化为“变戏法”,在理论上被流俗化为一种与辩证法的理论本性正相反的抽象教条,这种颇为可悲的理论命运,究竟是如何造成的?如何从学理的角度划定一条边界,来有效地防止辩证法的滥用,从而真正使马克思哲学辩证法的伟大理论精神得以充分地彰显?
追问辩证法的“理论基础”或“理论根基”,实质上追问的是:辩证法所要解决的究竟是何种性质的哲学问题?辩证法所赖以存在的理论合法性的根据究竟是什么?用通俗的话讲,就是究竟为什么要有辩证法?辩证法所针对和处理的到底是什么问题?很显然,这是一些对于辩证法而言最为基本也是最为关键的问题。倘若不能对此作出有力回答,辩证法存在的正当性就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正因如此,在本书中,笔者把“理论基础”或“理论根基”称为辩证法研究中“性命攸关”的课题。
在笔者看来,要真正解决这一问题,唯一的途径是深入哲学史,切实了解哲学演变的内在逻辑,以及辩证法得以产生的理论境遇。即了解究竟在什么情况下,哲学的向前发展遇到何种理论困难,面临何种理论矛盾,这种理论困难和理论矛盾内在要求一种与以往哲学思维方式不同的新的理论解决路径,而辩证法正代表着这样一种新的理论路径,应运而生。只有这种对哲学发展史内在逻辑的追溯,才有可能厘清辩证法所要解决的真正问题,以及所面临的理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