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辩证法以主客二元对立为前提的知识论性质的抨击,与人本主义哲学否定辩证法所蕴含的整体主义的价值取向是分不开的。在人本主义哲学看来,辩证法虽然主张知识的发展必然是一个辩证的、矛盾的过程,主张人们认识真理之路是一个历史的、发展的过程,但是,辩证法仍然没有摆脱真理是一个封闭的整体的观念。在它那里,辩证的、矛盾的发展过程并不具有彻底的开放性质,而总是无批判地预设一个终点和结局,那就是主客矛盾的和解和统一,真理达到了最终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把握。因此,辩证法以历史性的追求为开端,却以历史性的消解为结局;以消除真理的教条性、张扬真理的开放性为期许,却以真理的终结为归宿。在此意义上,对于“总体性”和“同一性”的迷恋和狂热,仍然是辩证法深层的理论气质。在这一点上,辩证法与传统思辨形而上学实质上同属一个家族。
对“同一性”和“总体性”的迷恋和热衷,必然使辩证法与思辨哲学一样,把整体主义与普遍主义奉为基本价值取向,而把感性个体、偶然因素、生命冲动等视为低级、虚假的存在。这样,辩证法就成了扼杀差异性、抹杀个性的工具。如果落实到现实社会历史中,则极易与权力意志结盟,酿成压制个人自由、忽视生命个性的极权主义和专制主义。与此相比,克尔凯郭尔对“孤独个体”的“旷野呼告”,海德格尔对“此在”作为“终有一死者”的澄明,阿多诺对“差异性”和“否定性”的极力主张,以至德里达、福柯等“后现代主义者”对异质性、断裂性的寻求等,都与辩证法的整体主义价值取向和专制独断色彩呈现出截然不同的气质。它们充分表明,辩证法对“总体性”和“同一性”的崇拜与人本主义哲学对差异性和个性等价值的高度重视是迥然不同的,因而辩证法遭到后者的激烈批判乃属情理之中的事。
(四)揭露辩证法对真实的人的存在的失落和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