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践作为人本源性的生存方式和生存活动,“人的存在”就拥有了与众不同的特性。在实践活动中,“人的存在”绝不是摆在那里的“现成存在者”,而是显示为一种“生存”过程,显示为一个矛盾的否定性统一体,显示为一个不断生成的开放流动过程。一言以蔽之,“人的存在”不再是一种由僵死的知性概念所能够把握的“现成存在者”,“人的存在”就在于它的辩证的“生存”本性。
众所周知,“认识你自己”,这一德尔菲神庙上的神谕始终是哲学探究的最高主题,“在各种不同哲学流派之间的一切争论中,这个目标始终未被改变和动摇过:它已被证明是阿基米德点,是一切思潮的牢固而不可动摇的中心”[2]。一部哲学史,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人关于自身存在的自我认识和自我理解史。然而,虽然哲学把认识和理解人的存在作为自己的根本目标,却并不意味着它必然能找到通向“活生生的”“真实”和“具体”的人的存在道路。恰恰相反,在哲学史上,哲学家常常怀着以认识人为目标的无限热情发端,却以人的存在的失落终结。人的存在失去了“活生生”的、“具体”的生存性质,被“抽象”化成“现成”的“存在者”,并由此引发人的“自我认识”的危机,这是在哲学史上屡见不鲜的现象。无数先哲智者费尽心力,企图对人的存在给出一种明确的、“本质”性的说法。然而,人犹如一个调皮的精灵,总是躲避着对他的把握,当哲人们殚精竭虑,自以为达到了对人的一劳永逸的理解时,人马上又露出他的另一副面孔,证伪了这所谓“一劳永逸”不过是一厢情愿的幻觉。
之所以产生这种结果,其根本原因在于人的存在方式所具有的特殊的、有辩证特征的“生存”本性。
对于人这种特殊的“生存”本性,马克思曾有过许多专门的论述。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这样论述:“生产生活就是类生活。这是产生生命的生活。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3]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更进一步说道:“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即迈出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这一步的时候,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命,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4]
从这些关于人的集中论述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
(1)马克思把人的类本性归结为“自由自觉的活动”,这意味着马克思完全是从“生存活动”的角度而不是从“现成存在者”的角度来理解人的“本性”的。不仅如此,马克思还用“自由自觉”来规定人的这种“活动性”,更进一步强调了人区别于“现成存在者”的生存特性。“自由自觉性”表明,人是一种通过实践活动不断否定和生成自身的超越性存在,“可能性”而非“现成性”构成了人独特的存在本性。
(2)马克思认为人区别于动物的地方不在于人具有某种独特的而动物不具备的“本质属性”,而在于人的整个存在方式与动物有根本的区别,即人是一种以“生产活动”为存在方式的特殊存在者,正是这种存在方式,而不是某种现成的先验本质构成了人与动物相区分的分界。
(3)马克思认为对于人,不能运用知性逻辑和对象化的知识论态度予以把握,人是什么样的,完全是与他如何“表现”自己的生活联系在一起的,完全是与他的“生产”一致的。因此,人不是一种摆在眼前的作为认知对象的现成存在者,而是在生存活动中显现和展开自身的一种历史性的特殊存在者。
具体而言,人这种独特的“生存”本性,可从如下方面得到更为充分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