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与语言同作为客体密不可分,语言作为交流中介首先应该被当作客体来对待。埃杰认为除了把语言作为认识主体的一部分而存在双重诠释的观点之外,哈贝马斯的双重结构的研究范式,忽略了人作为主体进入了科学研究,因为有参与者的意愿。当研究者进入研究领域之前,他必须具有“主观意向”,通过不断的努力而成为“局内人”(gonative)——这可以用具身化理论来做出诠释,通过对该学科的基本理论、概念、发展历史、常用术语的学习而掌握基础信息。埃杰借用迈克尔·波兰尼那个著名的例子对其进行了简单阐述:医学专业学生在有经验的医生的教诲下,领会了X片中影像的含义。之后,这个学生便拥有了独自阅读X光片的技能,这种技能成为他自身的经验应用到今后的X光片的判断中去。这样,他掌握的医学知识的意义才真正地显露出来。以概念的意义为例:在他作为初学者的学习中,医学概念作为客体,它本身的意义对于主体来说是晦涩难懂的,类似读者对一句话的每一个词单独进行分析一样,他不会把握整个句子的意义。只有减少对概念本身的关注度,使其从关注中心转移之后,概念的意义才发挥出来。
其次,埃杰关于“科学之书”的论证表现了他的多重诠释的观点。即科学文化领域构成了“科学之书”的一部分,这在语言的学习之前已经进入到研习者的研究之中了。埃杰将传统“自然之书”扩展到了“两本书”[124]。一本是对“自然之书”的阅读。例如医生通过辅助设备亲自检查身体结构并直接获得X光片;另外一本是“科学之书”(bookofscience),比如医学者根据以往经验与学识所著的论文与著作——这与波普尔的“第三世界”理论极为相似,它记录着理论、实验报告、问题与解决方式等内容,是“客观思想内容、特别是科学思想和诗歌思想,以及艺术作品的世界”[125]。自然之书面向“真实的”对象;科学之书面对的是科学语言描述下的自然,它包含着科学家自身。对科学修辞学的关注也体现出科学之书理应得到更多的分析,分析不仅局限于科学之书是如何形成的,而应该关注“科学的文献”[126]。科学的研究工作可以是一个实验、一种规则、一个模型或理论,它构成了科学之书的某个章节,科学家不可能完全展示科学研究活动的所有部分,因为它涉及科学研究的本体论问题。科学家“撰写的”科学之书有着自身特殊的解释,并且在一定的语境之下,它不能穷尽所有科学研究活动的条件与环境。[127]埃杰认为科学的诠释学所要面对的是科学之书而不再是自然之书,诠释学中的解释行为建立在科学之书的构成而非阅读之上。也就是说,科学知识通过研究而产生,并以文字形式记录下来,再通过传授者的社会化普及,最终被研习者接受。在这个过程中,传授者承担着传播、复述的任务,研习者成了科学认知产物的受益者。之后,他们又成了相关科学的“局外人”介入到该项科学本体中。[128]
2.社会建构论的协商思想
社会建构论观点中有科学诠释学因素的体现,尽管诠释学与社会建构论都强调科学研究中建构的作用,但二者之间的区别仍不容小觑。埃杰以对比的方式论述其科学诠释学思想,一方面展示了诠释学与社会建构论观点的关联与差异;另一方面指明了诠释学的概念与理论在科学研究中的运用优于社会建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