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专制政治的解体,思想意识形态的解放,戴震思想中所包含的近代思想因素也逐步被人们认识。从20世纪初期开始,戴震伦理学中包含的自由精神就为现代进步思想家所认同。最早认同戴震等人自由思想的是蔡元培先生。蔡先生于1907—1911年在德国留学期间撰写《中国伦理学史》时就说道:“然如梨洲、东原、理初(案:俞正燮)诸家,则已渐脱有宋以来理学之羁绊,是殆为自由思想之先声。”[26]蔡先生还将戴震的伦理学与西洋的功利派的伦理学做了比较,认为两者之间有相似之处:“至东原而始以人之欲为己之欲之界,以人之情为己之情之界,与西洋功利派之伦理学所谓人各自由而以他人之自由为界者同。”[27]
继蔡元培先生之后,梁启超在《戴东原哲学》一书中将戴震的哲学说成是“情感主义哲学”,并认为这种哲学对宋明理学的“理性主义哲学”是一种反动。而对其伦理学中具有的自由意志亦有明确的论述。在梁启超之后,系统研究戴震的现代思想家要数胡适。胡适的《戴东原的哲学》一书虽然主要从科学主义的立场来研究戴震的伦理学,并没有明确地说戴震伦理学包含有自由意志的成分,但在比较戴震的伦理学与西洋的功利学派的伦理学时,还是间接地揭示了戴震伦理学有追求自由的倾向。如胡适认为,戴氏的主张颇近于边沁(Bentham)、弥尔()一派的乐利主义(Utilitarianism)。乐利主义的目的是要谋“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戴氏也是主张:“‘圣人治天下,体民之情,遂民之欲,而王道备。’‘道德之盛,使人之欲无不遂,人之情无不达,斯已矣。’”[28]而边沁、弥尔(今作密尔)等人功利主义派的伦理学恰恰是属于自由主义学派的,胡适看到戴震伦理学与功利主义学派的关系,实际上也算是看到了其伦理学追求自由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