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欲而不私——戴震对宋明伦理学问题之转化
20世纪上半叶,前辈学者在谈到戴震的伦理学时,大多提到了其学说与西方19世纪的功利主义伦理学有相似之处,但却往往语焉不详,仅仅是一笔带过。实际上,最能体现戴震伦理学与西方功利主义伦理学派相似之处的是其“欲而不私”的命题。戴震承认人在自然属性方面与禽兽有相同的一面。他说:“凡血气之属皆知怀生畏死,因而趋利避害;虽明暗不同,不出乎怀生畏死者同也。人之异于禽兽不在是。”又说:“一私于身,一及于身之所亲,皆仁之属也。私于身者,仁其身也;及于身之所亲者,仁其所亲也;心知之发乎自然有如是。人之异于禽兽亦不在是。”[69]这实际上也含蓄地肯定了人趋利避害、怀生畏死,以及自私的本能,与李贽所说的“人必有私,而后其心乃见”的观点在原则上是相通的。但与李贽所不同的是,戴震并没有就此为人的自私自利本性大唱赞歌。他认为人虽有私心以及趋利避害之心,但人之为人的特征乃在于人有理性,可以超越这种本能的自私,从而做到遂己之欲,广之能遂天下之欲。这应当看作戴震的伦理学思想比李贽更为圆通的地方。他为了补救人在“遂欲达情”过程中的缺陷,便提出了个人的欲望、情感满足的边界问题,那就是每个人的欲望、情感的满足是以他人的欲望、情感的满足为前提的,从而就从理论上弥补了李贽“各从所欲,各骋所好”的早期自由伦理思想中隐含的极端个人主义的理论缺陷。但如何使一般民众做到“遂己之欲而遂人之欲”“达己之情而达人之情”呢?那就是通过理智的扩充,使普通的人们做到欲而不私。
我们需要追问的是,人为什么具有扩充道德理性的可能性呢?在戴震看来,就在于人具有内在的道德理性——分理,这种内在的道德理性是王道教化的基础。当这种潜在的道德理性具体地展开为现实的人性时,就表现为“人之欲无不遂,人之情无不达”。整个社会充满着进取的活力,同时,又保持着整体的协调、和谐。如戴震说:“惟有欲有情而又有知,然后欲得遂也,情得达也。天下之事,使欲之得遂,情之得达,斯已矣。惟人之知,小之能尽美丑之极致,大之能尽是非之极致。然后遂己之欲者,广之能遂人之欲;达己之情者,广之能达人之情。道德之盛,使人之欲无不遂,人之情无不达,斯已矣。欲之失为私,私则贪邪随之矣;情之失为偏,偏则乖戾随之矣;知之失为蔽,蔽则差谬随之矣。不私,则其欲皆仁也,皆礼义也;不偏,则其情必和易而平恕也;不蔽,则其知乃所谓聪明圣智也。”[70]“圣贤之道,无私而非无欲。”[71]
上述戴震所论,从理论方向上改变了宋明以来“理欲之辩”的论争方向,将“理欲”问题转化为人我关系的问题,从而也就改变了宋明理学以自我心性修养为核心的“成己”的伦理学方向,使之向“成己成物”的人我关系的伦理学方向转化,即由“内圣”向“外王”的转化。这一新的理论方向的转化,还可以从戴震对“克己复礼”所做的新解释中再一次得到证实。他说:“克己复礼之为仁,以‘己’对‘天下’言也。礼者,至当不易之则,故曰‘动容周旋中礼,盛德之至也。’”[72]只有当人“能克己以还其至当不易之则”,即使自然之人欲归于“必然”,符合社会的当然之则,个人的欲求与天下之人的欲求“不隔”,天下所有的人欲望才是“仁”的具体体现。如此的“天下”当然是一个理想的王道天下了。
(二)性、命、才及其三者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