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我们围绕着现代哲学发展中具有全局性、对哲学未来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三个问题,阐发了马克思哲学生存论辩证法在理解和对待这些重大问题上所具有的启示意义。
从以上的讨论中,我们可以发现,马克思哲学辩证法所表现出的这种启示意义,与它独特的哲学立场和理论定位是内在相关的。
马克思哲学辩证法理论立场和理论定位的独特性,既表现在它与现代西方哲学的一致性,又表现在它与现代西方相区别的思想个性上面。
一方面,马克思哲学辩证法是对传统的以实体本体论为核心的知性形而上学的否定和超越,这使得它禀赋着鲜明的现代哲学精神和理论意识,并因此成了现代哲学的重要奠基者。在这一点上,马克思哲学生存论辩证法与现代西方哲学是“同道”者,它们都在对传统形而上学的消解和批判中形成自己的哲学立场,都共同宣告了知识论性质的、客观知识形态的旧形而上学的终结,都以克服知性化的实体本体论形而上学作为理论目标,都把消解传统哲学的基础主义、客观主义和学科帝国主义作为自己重要的理论指向,因而可以说它们属于同一个“家族”,具有许多共同的“家族相似”的特征。关于这一点,我们在前文已多有涉及。
另一方面,马克思哲学生存论辩证法与现代西方哲学相比,又有着并不完全相同的理论旨趣和价值信念,与后者表现出不尽一致的思想追求,这种不同处,表明马克思哲学辩证法与现代西方哲学既有相通之处,又有属于自己的独特的理论特色。这种不同处,主要可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
(1)与现代西方哲学众多流派更多地对传统形而上学采取“决裂”的、“颠覆”的态度相比,马克思哲学辩证法更多地对传统形而上学采取一种“扬弃”的态度。它与传统哲学既有“断裂”性的一面,又有“连续性”的一面。
根据科拉柯夫斯基的研究,马克思的辩证法深受三大理论传统的影响:一是“浪漫主义”传统,“马克思是浪漫主义运动的继承人”;二是“普罗米修斯”的精神传统,这种精神相信“人的自由就是人的创造能力,是一个克服自然及自身的胜利者的进军”;三是启蒙运动的传统,马克思是“启蒙运动之子”。其中,“浪漫主义”传统分别来自圣西门、赫斯和黑格尔,“普罗米修斯”精神来自歌德、黑格尔及青年黑格尔派注重实践和自我意识的哲学,启蒙传统来自孔德、李嘉图等人。[28]对于这些理论传统对自己思想的影响,马克思也曾多次坦然肯定。如面对当时学界对黑格尔的一片嘘声,马克思则说道:“我要公开承认我是这位大思想家的学生,并且在关于价值理论的一章中,有些地方我甚至卖弄起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29]再如,对于费尔巴哈,马克思也毫无保留地承认这位前辈对自己理论的巨大影响,他曾这样说道:“费尔巴哈是唯一对黑格尔辩证法采取严肃的、批判的态度的人;只有他在这个领域内作出了真正的发现,总之,他真正克服了旧哲学。”[30]这充分表明,马克思哲学的辩证法是一种深植于传统而又超出传统的现代哲学。
这种与传统哲学的既继承又超越的关系,使得辩证法可以在“保守”和“激进”之间保持一种辩证平衡。单纯“保守”和单纯的“激进”都容易使自己囿于一端,使思想空间受到限制。而辩证法则表现出在两极之间保持平衡的辩证智慧,它不仅向未来开放,也向传统开放,这使得它与更强调同传统断裂的现代西方哲学的不少流派相比,具有更为广阔深远的理论视野和思想空间。从这种视野出发来处理理论和现实问题,就有可能在一种新的理论意境中获得新的自我理解,从而有助于推动问题的解决。在这一点上,辩证法与现代西方哲学相比,确有着独特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