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经学解释学到经典解释学
我们之所以将戴震的解释学称为经学解释学,是因为他的解释学原则都是从经学著作的注释、解释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本章第一节第二部分的内容扼要地阐述了戴震的经学解释学原则及其理想目标。由我们所认识的戴震经学解释学的思想原则出发,尝试将他的这一解释学原则泛化,放到中国古代经典的解释过程之中,进而将这一中国传统的解释学思想提升到一个具有普遍性的原则高度。我们的方法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其一,将戴震的“由字以通其词,由词以通其道”的经学解释学原则,泛化为“由字以通其词,由词以通其义”。将“通道”的目标转换成“通义”目标,进而对古代经典的解释保持一种方法上的统一性,即由文字训释,到语言分析,再到经典的意义解读。至于共通的方法是否能达到统一的意义目标,我们不做过多的要求。这主要是为了保持人文学的自身特质,也可以让古代的经典文本保持对后人、对世界的开放性。而方法的统一性,也可以让解释学保持在人文学的科学性的水准上,避免一些低级的无谓的争论。因为语言学的相对客观性、可验证性,特别是语音学与语法学的较高的历史客观性,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保证人文学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因此,戴震解释学的展开文本依据虽然是传统的经文文本,但可以将经文文本扩大到相对具有一致认可度的经典文本上,这种语言学的释义途径,在原则上是可以共享的。只是我们要跳出经学思维方式,将“求道”转换“求义”就可以了。而这种转换本身也可以让古代的经文文本的开放性彰显出来,释放更多的意义空间。
其二,将戴震的“一字之义,当贯群经”的经学解释学的循环,转换成“一字一句之义,当贯经典文本的整体”。即把“群经”换成了“整体”。此处所言的“整体”概念,可以是古代经典的某一个代表篇章,如《齐物论》整篇的主旨,也可以看成《庄子》全书所体现的庄子思想的整体性之“整体”。类似的如《论语》《老子》《孟子》《荀子》等著作,都可以视为一个“整体”。当然,“整体”也可以是某一个学派的核心思想,如道家学派共享“道”之核心思想,对于道的把握就构成了人类认知上的“明”这一智慧的状态。如要准确地考察道家思想中“明”这个概念的真正意思,就应当贯通道家的核心经典,如《老子》《文子》《庄子》,及至后期道教著作,如葛洪的《抱朴子》,看一看这些著作是如何解释“明”这个概念的。“整体”的概念当然也包含“群经”,如五经、七经、十三经等,但不局限于儒家的群经。伴随着研究问题的范围改变,“整体”的概念所含摄的范围可大可小,具有非常强的适应性,因而比戴震经学解释学中“群经”概念所体现出来的“整体”意味要丰富得多。范围也广泛得多,要而言之,更具有普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