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段论述,方东树批评以戴震为代表的汉学家提倡以小学、考订的方法研究经学,实际上忘记了儒学的根本。“汉学家昧于小学大学之分,混小学于大学,以为不当歧而二之,非也。故白首著书,毕生尽力,止以名物训诂典章制度,小学之事,成名立身,用以当大人之学之究竟,绝不复求明新至善之止,痛斥义理性道之教,不知本末也。”[41]
上述方氏的批评对于有些汉学家而言可能是合适的,但对于戴震的经学解释学而言,基本上是无效的。戴震希望由小学的道路进入经文中的义理研究,将形下之学与儒家的形上之道结合起来,而且认为,只有通过这种人文实证的方法才可能准确地把握经文中的道或曰圣人与天地相协之心。他们并不否定儒家经文中的“明新至善”的伦理目标。至于通过这一方法能否实现这一伦理目标,那是另外一回事。即使在宋明儒内部,陆九渊的心学,阳明的“知行合一说”,都批评程、朱的理学思想体系,认为程、朱的伦理之学——大学,有知行分离、知而不行的缺陷。
第三段论述,方东树主要从思维的逻辑上批评以戴震为代表乾嘉汉学所阐述的训诂与义理的关系,认为由训诂的方法获得经文中的义理,是一种可行的方法,但并不是一种必然的、绝对的方法。也就是说,由训诂到义理,是一种或然的方法,但并不是一种必要的方法,更不是一种充分必要的方法。方氏说:
若谓义理即在古经训诂,不当歧而为二,本训诂以求古经,古经明而我心同然之义理以明,此确论也。然训诂不得义理之真,致误解古经,实多有之,若不以义理为之主,则彼所谓训诂者,安可恃以无差谬也?诸儒释经解字,纷纭百端,吾无论其他,即以郑氏、许氏言之,其乖违失真者已多矣,而况其下焉者乎!总而言之,主义理者,断无有舍经废训诂之事。主训诂者,实不能皆当于义理。何以明之?盖义理有时实有在语言文字之外者,故孟子曰:“以意逆志,不以文害辞,辞害意也”。[42]
上述方氏以或然性的逻辑来否证以戴震为代表的由训诂而治经义的方法,有一定的道理,但并不能够否证以戴震为代表的乾嘉汉学所提倡的经学解释学方法。不仅不能,方氏所论还有强辩与不严密之处,析之如下。
其一,训诂不得义理之真,也可以说是训诂的功夫不到位,如果像戴震所说的“一字之义,当贯群经、本六书,然后为定”“本末兼察”“寻根达杪”,避免了训诂的不准确之处,又当如何呢?
其二,以义理为主就可以避免经文解释的歧见与谬误吗?历史上的今文经学内部意见纷呈,宋明理学中的程朱理学、陆王心学长期争论,理学、心学内部也是纷争不已,何尝有统一性的见解?因此,方氏提出以义理为主就可以避免训诂的歧义,在经学史、宋明理学史上是站不住脚的。
其三,“义理实有在语言文字之外”,这讲的是言外之意的问题。方氏并不能由此而断言义理不需要语言、文字。有“言外之意”的问题,但仍然不脱离语言文字。文学、诗性的语言,有丰富的多义性,但仍然要通过对语言、文字的准确把握,才能把握超出语言、文字的丰富意思。方氏此一层的论述,在一定的程度上显示了以戴震为代表的乾嘉经学解释学中过度依赖经文语言的叙事、说理功能,而忽视了语言的隐喻、造象的诗性达意功能的不足,此一点颇有启发。但方氏本人实际并没有将此问题阐述清楚。这一点也是需要指出来的。因此,当方氏批评以戴震为代表的乾嘉汉学由训诂而通经义的经学解释方法为门户之见的时候,他自己恰恰也是在以另一种门户之见来对待自己所批评的对象。“汉学之人主张门户,专执《说文》《广雅》小学字书,穿凿坚僻,不顾文义之安,正坐斥义理之学不穷理故也,故义理原出训诂之外,而必非汉学家所守之训诂,能尽得义理之真也。”[43]这种说法不是门户之见,又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