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方纲非常有限地肯定了戴震通过“名物象数”的考订手段讨论经文中义理的方法,但认为这只是一种认取经文义理的方法与途径,不宜夸大这一方法的作用。而试图通过此种方法来否定程、朱的义理,这是非常不可取的,而且与经文中的有些论述是矛盾的。故戴震的新义理说在学理上其实是不通的。上述翁方纲的评论、论述,虽然比较简单,不能与戴震“新义理说”的复杂论述相提并论,但也还算是在说理。另外,有一点是比较明确的,翁方纲并没有触及戴震“由字以通其词,由词以通其道”“一字之义,当贯群经”“本六书,然后为定”的细致、复杂的经学解释学的系统论述,只是概言为“名物象数”的考订之学。这其中的原因可能很多:如没有认真地看戴震的文集;也可能是看了,但因为其学术前见的影响而没有注意到戴震细致而复杂的论述。对于个中的原因,作为后人的我们不去猜测。仅就其所呈现于书面的文字来看,翁氏是戴震同时代人当中能从学理角度批评戴震夸大自己经学解释学方法的学人之一(另一位是章学诚)。撇开两人的学术立场与思想倾向之争,翁氏的批评虽然不是很有力、很系统,但有一定的道理,足以引起戴震之后研究戴震学术的学者、思想者的关注。继翁方纲之后,方东树对于戴震及其后学的批评,相对而言要更为系统、深入一些,但对于以戴震为代表的皖派的经学解释学方法的内在问题的揭露并不算深入,反而更集中于对思想立场的批评,甚至于谩骂。
方东树因为不满江藩的《汉学师承记》一书,而作《汉学商兑》一书。在该书中,方氏对戴震及其后学的批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思想立场的批评,二是经学研究方法的批评。
方东树认为,朱子学是实理实事之学,既是心学陆象山的学问,也是一种真正的实学。[36]而乾嘉汉学,虽然“言言有据,字字有考,只向纸上与古人争训诂形声;传注驳杂,援据群籍,证佐数百千条,反之身己心行,推之民人家国,了无益处,徒使人狂惑失守,不得所用。然则虽实事求是,而乃虚之至者也”[37]。
上述批评,主要是一种立场、义理上的批评,并未涉及对戴震为代表的语言学方法是否能通达经文之道的批评,并不具有学理上的说服力。对于戴震以腠理释理,而否定朱子天理之观念,方东树认为,“则亦仍不出训诂小学伎俩。不知言各有当,执一以解经,此汉学所以不通之膏肓锢疾,又肆之以无忌惮之言,以汨乱圣人之经教”[38]。这种批评,没有什么学术价值,只是方氏的护教立场的表达。而通过方氏的批评,恰恰可以反证戴震经学解释学所具有的思想解放意义。
方东树对于以戴震为代表的乾嘉训诂学之于经学解释的意义的批评,主要体现在下面三段论述之中,其中,第一、第三两段论述,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意义,亦可以看出以戴震为代表的经学解释学的内在问题。第二段批评似乎不能成立。
第一段论述,方东树批评了戴震所说的解经方法论。戴震说:“自昔儒者,其结发从事,必先小学。小学者,六书之文是也,《周官》保氏掌之,以教国子,司徒掌之,以教万民。而《大行人》所称谕书名,听声音。又属瞽史,分职专司,故其时儒者治经有法,不歧以异端。”[39]
方氏对戴震上述的方法论所给出的批评意见是:“按此是门面语,以吓俗人耳。考实案形,全属影响。夫保氏、司徒之教,六书仅属一端。行人、瞽史之司,乃是同文之治。……既非教法之全在是,又不为儒者治经之用,且不知是时有何经可治,名何等为儒者,将谓若后世之经生乎?”[40]而从孔门“六艺”之学来看,戴震所提倡的小学、考订等方法,也只是“六艺之一端”,实际上是很偏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