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震哲学有无近代启蒙意义,是贯穿整个20世纪戴震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这一关涉戴震哲学思想性质问题的研究,在20世纪后半叶又衍生出新的问题:戴震究竟是唯物主义思想家,还是唯心主义思想家?如果是唯物主义思想家,又是什么样的唯物主义思想家?这关系到戴震哲学思想定性问题之争,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种主要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戴震是中国18世纪重要的启蒙主义思想家。如周辅成认为,戴震是一位具有“理性主义”与“人道主义”精神的思想家,“是中国哲学史上具有最鲜明的唯物主义色彩的启蒙思想家”[102]。1980年,王茂在《戴震哲学思想研究》一书中做了如下阐释,戴震在社会哲学方面,已经“具有欧洲十八、十九世纪的那种人本主义的性质和内容”,他的哲学是“自觉地与封建主义意识形态相抗争的一种新的、启蒙的哲学”。[103]通过对理学演变历史的考察,蒙培元认定,戴震“是一位真正的启蒙主义思想家”,“戴震完成了王夫之所没有完成的任务,正式宣告了理学的终结”,人性学说是戴震在哲学上的最大贡献。[104]
对于何为“启蒙”的哲学判断标准及在何种意义上具有启蒙意义等两个问题,以萧萐父先生为代表的珞珈学者提出了比较系统的看法。萧萐父先生本人认为,要审视一个思想家的哲学有无启蒙意义,其重要标尺在于看它是否“与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相适应”,是否“反对中世纪蒙昧主义”,即必须从“作为封建旧制度崩解的预兆和新思想兴起的先驱这一特定涵义来确定它的使用范围”。[105]许苏民认为,戴震对知识的积累与对真知的探求、追求真理“必空所依傍”、抨击“以理杀人”的作为专制统治思想的程朱理学,从这几方面看,戴震学说具有“无可争辩”的启蒙意义。戴震自觉以启蒙为己任的学术进路,使得他在本体论与人本主义上以理性启蒙为特色,认识论和知识论上为知性启蒙,伦理学与情感哲学上为感性启蒙。笔者本人认为,肯定人的基本物质欲求,要求将抽象的道德价值原则建立在具体的感**基础之上,是嘉靖、万历以来早期启蒙思想者的“一贯思想”,这一思想“一直延续到18世纪戴震等人的思想之中”。从李贽的“人必有私,而后其心乃见”,中经王夫之的“天理寓于人欲之中”,最后到戴震正面展开对宋明理学所构造的旧的天理观念的批判,明清三百年的早期启蒙思想对以宋明理学为代表的中世纪的意识形态的批判,基本上“走完了一个逻辑的过程”,即“破坏、调整、彻底地扬弃与解构,将旧的‘天理’观念解构之后,创立新的‘分理说’,从而在理论上宣布了宋明理学‘天理’观念的死亡”。[106]具体来说,戴震哲学的启蒙意义从三个方面得到了展开。一是揭示旧的天理观在理论上的缺失。二是从旧的天理观的实践危害性入手,进一步批判旧的天理观的理论危害性,要求人们扬弃这一理论,选择新理论作为生活的指导。三是要求以常识理性代替理学家所设想的高调伦理,要求伦理理性回到日常理性之中,并表现出要将伦理与法律分开的朦胧意识。将由宋明理学颠倒了的物质生活与道德伦理的关系,重新颠倒了过来,使新的道德、伦理原则奠基于人类感性的物质生活的坚实基础之上,从而在理论上为人的现实功利追求提供了一个相适应的新道德新伦理原则,并为其行为的合理性进行了理论的辩护。[107]
还有其他一些学者从不同角度揭示了戴震哲学的启蒙意义,如黄俊杰从孟子学解释史角度对戴震的《孟子字义疏证》一书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戴震“站在中国思想史上‘传统’与‘近代’交界点上”,对孟子学的解释“处处充满新意,深具所谓‘近代性’”。戴震透过释孟批驳宋儒,“使他的孟子学取得了鲜明的护教学性质”。[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