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命定与自由意志。梁启超引用了西方伦理学上的自由意志与命定论的一对范畴来解读戴震伦理学中的性与命分(音“fèn”)的关系问题,虽不一定很准确,却开拓了戴震伦理学思想研究的新视野。梁启超这样说道:“命定与自由意志,是哲学上很重要的问题。这两件事像是绝对不相容,东原是两说都主张而令他不矛盾。”[49]根据梁启超的研究,戴震所讲的“命定”,“全是‘分限’的意思”。这种“分限”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遗传的分限,如树的华实叶之喻便是”;二是“环境的分限,如水随时随地而异味殊清清浊之喻便是”;三是“受动的——即别方面的动作加于我的——分限,如水被汲于罍瓶缶之喻便是”。[50]不过,戴震在承认人有三种“分限”的同时,又承认人有能动性。梁启超认为,戴震对孟子“口之于味也”一段文字的解释最能体现尊重“自由意志”的思想。因为人虽然有“命定”,但人“毕竟有能知之性”。“不能因为分限不如人,就不复求知,所以说:‘不谓命’——不借口于分限。虽有性而不借口于性以抹煞命,是承认命定说,叫人安心在遗传环境之下做分内事。虽有命而不借口于命以抹煞性,是承认自由意志说,叫人常常向上一步实践道德责任,这便是东原的意思。”[51]
第五,修养实践论思想。梁启超认为,正如“中国哲学,以利行为出发点”一样,东原的哲学也是如此,“他极力阐发孟子性善之旨,积极的修养方法,不外‘扩而充之’那句话”[52]。就其思想的体系来看,戴震对于如何解决人的恶的问题提出两种方法,一是去私,二是去蔽。然而从哲学史上来看,戴震所讲的“去私”主张,“比较上也不过平平”,而戴震“最注重者还在去蔽”。因为戴震说过这样的话:“求去私不求去蔽,重行不先重知,非圣学也。”又说:“人之知能极是非之致。”可见,“连强恕都是由知而来,所以去蔽是东原的修养第一义”[53]。
在梁启超看来,戴震所讲的“去蔽”无非就是重视“客观的事情”,反对“主观的意见”,追求“十分之见”。他所有的论“去蔽”的话并不只是“专从智识方面讲,无与于德性”。在戴震看来,“天下罪恶起于蔽者什而八九,不蔽则几于至善了”,正是从这一点说,戴震的哲学是“新知行合一主义”。[54]
梁启超饱含深情地引用了戴震的这一段话:“儒者之学,将以解蔽而已矣。解蔽斯能尽我生,尽我生斯欲尽乎义命之不可以已,欲尽乎义命之不可以已而不吾慊志也,吾之行己,要为引而极之当世与千古而无所增,穷居一室而无所损。”并大加赞扬道:“读这几句话,不独可以见出东原精粹的学术,并可以见出他的俊伟的人格了。”[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