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是从以下五个方面来概括戴震的哲学思想的。
第一,追求客观的理义,反对主观的意见。梁启超认为,戴震所说的“客观的理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从客观的事物看出来的“物理”,二是从“情”“欲”上看出来的“事理”。而从“情”“欲”上看出来的“事理”还需要有“客观的万人认同之标准”,无此标准,则这种“理”就不是理而是“意见”。而所谓“意见”,即“离却客观的事物条理与同情同欲的公认标准,而欲从主观上别求一个先天的理,便是‘意见’”。[44]梁启超高度肯定了《孟子字义疏证》一书中戴震批评宋儒以意见当作理的几段文字,满怀深情地说道:“哎!这几段话读起来多么沉痛呵。天下几多不平等不自由的事,受者不知感几大的苦痛,而施者以为当然。在家庭里社会里国家里充满了愁痛郁抑愤恨乖离,不是酿起大乱,便是把全个社会憔悴销沉下去完结,据东原看起来,一切罪恶根源,都起于误拿意见当做理。他所以不能不大声疾呼以‘正人心’者在此。”[45]
第二,情欲主义。梁启超认为,戴震不把“义理和情欲”分为二事,而是认同“理者存乎欲者也”的观点。“东原把‘欲’和‘私’分别讲,依他的见解,‘欲’是中性的,说不上好坏。‘欲之失为私’,是因‘欲’过了限制生出来的,才可以说是坏。”[46]这样,东原就以此为标准把“儒教和佛老根本不同之处”区别开来了。梁启超通过对戴震一系列辨别“欲和私”的不同的文字,将戴震的伦理学思想奠定在“欲”的根基上,认定戴震的伦理学是一种肯定“生”和“人生”的哲学,符合“儒教以人生为立脚点”的精神。而戴震之所以批评宋儒,正是要剥离宋儒中“杂取佛老”的“无欲”思想,而不是宋儒中的儒家思想。梁启超将戴震批评宋儒“理欲之辩”引起的不良后果概括为三点:一是“令好人难做”,二是极易“养成苛刻残忍的风俗”,三是“迫着人作伪”。而戴震本人提倡的“情欲主义”,“不过对于宋儒之‘非生活主义’,而建设‘生活主义’罢了”。[47]
第三,“性一元论”。梁启超认为,宋儒之所以把理欲看作两橛,是因为他们在“性”论方面持二元论的观点,认为性一部分是义理之性,另一部分是气质之性,而义理之性为善,气质之性为恶。而戴震则是持“性一元论”的观点,即“天下惟一本所外,有血气则有心知,有心知则学以进于神明,一本然也”。同时,戴震又是主张“性善说”,所以不得不与宋儒争论这一问题,以桃仁杏仁为例,“说明性是整个的、单一的,不是凑合的、外加的”,批评宋儒硬是在性上再加一个“理”,从而在理论上造成矛盾。戴震讨论性究竟是二元还是一元,“不是和宋儒争闲气”,因为这是“教育学上绝大问题”!孔子讲“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依照宋儒的说法,“便要靠外来的一个道来弘人”,这样就与孔子的思想相去甚远。[48]所以戴震要在性论问题上坚持一元论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