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环境哲学的理论症结在于:首先,在环境哲学,特别是其中的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中,隐含着否认人在生物学意义上的优先性,把整个生命系统看成一种由高级动物到一般生命物甚至向非生命物的还原过程。动物解放/权利论把生命还原到动物,生物中心论则把道德关怀扩大到野生动物与植物,生态中心论认为一切自然存在的事物,不管是有机的,还是无机的,都具有其存在的内在价值。环境哲学的这种物活论的趋势从一方面反映了某种值得注意的反主体性倾向,但是,以这种还原的思维是否能够解决问题显然是令人怀疑的。一般说来,非人类中心主义只是主张人与一般动植物及生态系统拥有相同的道德地位,而不是道德重要性,这意味着人与动植物及生态系统之间的伦理学理论与具体的道德实践行动之间并不是一致的。
但是,问题的尖锐性就在于,人与动植物及生态系统之间的平衡恰恰是由于人的实践行为的干预而呈现经常性的冲突,因此关于人与生态系统之间的伦理学规定本身就意味着对人的实践行为的现实约束。环境哲学无疑是要强调人作为道德主体的责任,但人作为道德主体,必然被赋予相应的主体性,而且这种主体性无疑是在保障了生态环境优先性的情况下才是可能的。人只有在存在论的意义上超越了实存状态的存在者,才可能谈得上承担相应的道德责任。人所享有的道德重要性本身就是由其道德地位决定的,而道德地位则源于其生存的优先性。脱离生存的优先性而讨论其道德责任是不可能的,而且本身就是对人性的伤害,因此许多环境哲学的反对者把环境哲学的整体主义归结为“环境法西斯主义”[152]是有一定道理的。环境哲学强调生物及生命的多样性,这本身就是在消解了人的生存主体性的意义上设定起来的,所谓多样性理论仍然包含着深深的生命齐一论思想。当环境哲学将生命系统还原到非人的生命或非生命时,必然赋予后者以一种存在论的地位,而且这种还原实际上还意味着某种发生学意义上的存在论的盛行,这就忽略了传统哲学存在论中值得重视的某种超验形式所表达的人本主义精神。事实上,环境哲学尽管从形式上反对机械唯物主义从而主张生命整体论立场,但其理论实质则是自然还原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