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对存在本质的抽象规定,则取决于存在论的第二个要件,这就是知性的支持。知性源于惊异,惊异标示着问题意识的执着的在场性并唤起了一种求知意识与冲动。“惊异就是对无知的意识,或者说是求知欲的兴起。”[12]存在论的形成同时形成和展开了认识论,也因此成就了西方文化的知性传统,反过来说,知性传统又使得存在论的论证环节逻辑化、体系化,使得存在论成为整个传统知识范式的理论基础。知性不仅从理论形式上确立起了传统存在论,而且也直接满足了存在论追求绝对性和客观性的理论价值。存在论问题无疑先于认识论,认识论最初是归属于存在论的,它不过是展开存在论的一个环节。但是,一旦明确意识到人必须研究自身的认识能力,然后才能关注终极存在问题,认识论问题就变成了哲学的中心问题。与之相比,存在论问题则变成了哲学的次级问题。康德约束知性、限定感性世界从形式上看是为了从现象界中清除存在论问题,但却深刻地反证了存在论在自在之物的世界以及在人的实践世界中存在的必要性。现象界“不过是按照普遍法则把现象连结起来的一种连锁,因此它本身并没有自存性,它并不是自在之物本身,因而必然涉及包含这种现象的基础的东西,涉及一些存在体,这些存在体不是单纯当作现象,而是当作自在之物本身来认识的”[13]。在西方哲学中,类似于“自在之物”的存在(诸如理念、实体、绝对精神等等)是存在论之所以存在的根本。这些范畴的确立以及人们的接受过程,实际上是通过超验辩证法的方式实现的。这就是存在论之所以成立的第三个要件,即超验传统。从某种意义上讲,超验传统在存在论的要件中起着一种根本性的支撑作用,从中我们看到传统存在论如何与一种伟大的精神传统相联系。在传统西方哲学中,知性最终还只是确立超验存在论的必要中介,实体性必须要还原为超验性。作为本体的“实体”看上去只是某种在场的逻辑构造与形式,其实质却在于它是传统哲学家们关于生存建构的终极设定。存在论之所以获得如此高的哲学地位,与存在论问题最终化解为超验问题并直接通过宗教神学方式体现出来是有直接关系的,唯一的“实体”最终不过是超验的上帝存在。威廉·巴雷特说过:“传统的存在论总是和神学一起流行的,在西方的实际系统中,这就总意味着神正论,就是对上帝及其宇宙完美进行证明。”[14]但上帝是否存在,本身已不是一个信念问题而只是信仰问题,在仅靠经验活动与理性活动不可能支撑起来的存在论领域中。信念问题直接就是信仰问题,信仰乃人的终极期待的存在形式,其理论形式就是超验存在论。存在论的超验化实际上把一个看起来由纯粹的哲学理性支撑起来,但事实上又无法完全支撑起来的问题提升并转换成了神学信仰问题。只要人们信仰上帝存在,超验存在论就得到了直接的理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