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自身解释性。存在论具有解释功能,存在论的还原性实际上是因为其解释功能的需要,而存在论的还原性与超验性恰恰也取决于存在论的先验的自身解释体系。存在论之存在的目的就在于,通过体系化的演绎解释万象世界的生成动变。这种解释既是对象性的,又是被动的,但本质上是存在概念的自我阐释,并且存在论的明证性要求也是通过这一自我阐释活动而实现的。“存在论的第一个困难便是要求存在和存在的证明的一致,即存在本身便是其自身的明证(evidence)。在这个明证的水平上,存在论与认识论的分界突然消失了;存在要求直观性而使存在论认识论化,另一方面,明证性要求最终性而使认识论存在论化。”[3]可见,存在论的解释性只是存在论系统的自身阐释,因而它无意于像现代解释学那样,在具体的解释过程中体现人的活动。因而,在传统哲学存在论与由这一存在论所展开的解释活动之间不存在什么解释学循环,存在论的解释活动并不包括意义境遇活动。恰恰相反,所有人的自主活动,都是被传统存在论看成存在着偏见的主观因素而排除在外的。
③非历史性。存在论的解释体系仅仅凭据其逻辑认知功能抽象地演绎出社会历史的运动变化,并且把某种精神的内在的逻辑生成环节直接看成历史本身。但实际上,人的具体的历史实践活动始终在存在论的解释体系之外,在传统存在论所既定的视野内并没有真正的社会历史哲学,而由抽象存在论所构筑的社会理想也只能是乌托邦。这种乌托邦尽管僭越了现实实践,但另一方面,在具体的现实实践活动中却又“冒领”着历史理性的名声。存在论构建的其实是一种外在于人的生存实践活动的外在的逻辑图式,而真正的历史哲学并没有建立起来。我们说传统存在论的抽象性,特别表现在这种存在论的非历史性,实际上,正是非历史性构成了抽象存在论在社会哲学上的唯心主义取向。按照马克思的思想,传统存在论对于现实实践活动的理论表现方式本质上就是意识形态,而“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关于意识的空话将终止,它们一定会被真正的知识所代替”[4],这一“真正的知识”,其本质即能够配得上称之为“历史科学”的唯物史观。
④异在本质性。抽象存在论反映了深达西方哲学传统中的本质主义致思取向,本体在理论意义上就是指本质,这种本质表现上看是内在于存在中的,但由于存在(Being)与生存(Existence)的疏离,实际又是外在于人生存的。抽象本体的形成是追问“为什么”的结果,但是,由于这种追问从一开始就抛开主体,走向异在,因而只能以抽象本体的逻辑生成以及异在的解释循环为终结,其结果是人作为主体性的遮蔽与失落。从这一意义上说,如下一种见解显然是看到了问题的症结:“本体论哲学存在的问题主要还不在于‘本体’概念具有虚构、假想的性质,它的最大问题归根结底还在失落了人和人的主体性这一根本点上。按照本体思维方式的理解,人的本质并不在人自身,而是被规定于先在的本体里,这正像动物的本性和行为方式早已由它的物种规定好了一样。”[5]人的活动当然需要必要的规定,特别是逻辑的或理性的规定,但逻辑与理性都只是人的活动的工具。但是,如果反过来人的活动反倒成为逻辑与理性的工具,那么人的活动就失去了内在的丰富性与多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