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不能停留于对人的需要的感性的理解。需要必须是人的需要,而人的需要根源于人的生存。需要与生存的差别在于:1.需要是人表现和充实自身价值而展开的意向性,但需要本身只是把人的生存局限于实存。生存作为蕴含着自身丰富性的存在性结构,确定着人的超越性。我们说生存,就是指人的生存,人的生存像一般动物那样,也具有实存性,但人的生存毕竟不同于一般动物的人的生存,具有本质上的超越性。生存在本质上是属人的,因而必然向需要敞开并把实存意义上的需要提升为生存意义上的需要。但一旦把人的主动性的超越性的生存还原为动物的、被动性的、物性的存活,必然会堵住生存面向需要的开放性,这样一种需要实际被还原为了动物性的本能。在这一意义上,生存论建构是用生存的超越性去统一实存性。2.需要总是个体的,它表达的是个体的意志,需要本身并不必然与整体发生勾连,需要并不因为它没有考虑整体从而不成其为需要,而生存既是个体性的,也是整体性的,而且必然是整体性的。需要的个体性虽然表征着价值的直接性与真实性,但因为需要的个体性往往被限定为单子式的封闭个体,或者个体需要干脆被人为地剥离了生存整体性,因而由需要所阐释的价值的直接性与真实性往往会为某种物役性与功利性所困扰,个体需要的占有性与整体生存的共生意识总是处于一种尖锐的对峙状态。但是,从本质上说,生存的整体并不是僵死的和大一统的整体,而是一种流动性的网状整体,个体生存本身就是内置于生存整体中的。生存论用生存的整体性统辖和实现生存的个体性。3.生存的整体性体现着生存理性,而生存理性本质上是由生存的历史性所赋予的。需要总是当下性的,它可能表现为历史性,但并不必然蕴含历史性,生存当然表现为当下性,但其根据却在历史中。生存的历史性既构筑起人类共同体的永续生存,又构成生存自我反省和自我阐释的内在规定性。生存论是以生存的历史性规定生存的当下性。
相比之下,生存论较价值论更具存在论意义,不过,在理论内涵上,生存论是通过对价值论的内在的反省活动所形成起来的,从价值论的解释模式可以找到一条进入生存论的适合通道。价值论的解释模式是生活(生命,life)→生存(existence)。价值论立足于两个关键性范畴:一是生活世界范畴,一是需要范畴。其中生活世界是展开价值论的基本平台,但这里的生活世界是一个直接给予的现成的世界,即经验的日常生活世界,而需要则是价值论得以展开的意向性活动,既标示着价值主体性,也标示着价值欲求的对象性与目标性。值得注意的是,生活世界的经验性与反思性同时也是由需要加以取舍的结果。经验的日常生活世界与需要范畴确定着价值论的非反省性与主体主义取向,这一取向同时也限定了价值论的人类中心主义论域(这种人类中心主义本质上是自我中心主义),因而关于自然的内在价值显然是价值论的难题,因为这必然涉及价值论的边界。由于停留于经验的和日常的生活与生命理解,进而也导致一种实存的生存观念。当然,也可以说,经验的、缺乏内在超越的生活与生命观念本身又是源于实存观的,因为生活(生命,life)→生存(existence)的解释模式同时也隐含着实存→生活与生命(经验的直观的日常生活与生命活动)的解释模式,把人的生存还原为一般动物的存活状态,必然意味着从动物性的需要本能及知性的态度去理解人的生活与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