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当代哲学的典型形态,价值哲学应当对生存论建构给予高度自觉,因为生存论应当有理由成为价值哲学的存在论基础。但在价值哲学研究中,这一点似乎并没有获得充分自觉。价值哲学的理论基础就是价值论,这看起来是不言而喻的,至于价值论的理论基础又是什么,似乎没有做进一步的追问。造成这种情形有多方面原因,诸如价值论与传统存在论及认识论的断裂的过分强化、生存哲学中存在的非理性主义倾向、反基础主义的盛行、纠缠于具体的价值问题以及研究方法上的道德化倾向等等,但笔者觉得其中至关重要的原因恐怕仍然在于价值哲学研究中存在的感觉主义倾向。虽然价值哲学公开拒绝承认价值的历史性与客观性,因此在深层的理论意蕴中是不包括存在论内涵的,但当把价值哲学的理论基础完全确立在价值论之上时,研究者实际上又无意中赋予了价值论以存在论意义,并把作为价值论核心范畴的“需要”看成了“存在”或“本体”范畴。然而,无论在传统存在论的意义上还是在现代存在论的意义上,“需要”都不具有“本体”的奠基意义。
“需要”(will),也可以译为“意志”“欲望”,需要无疑是一个主体性的概念,表达着人的意向性。这一心理性的、感觉性的概念显然不可能作为实体性的本体概念存在于传统存在论结构中,但却被价值哲学看成价值生成的当然前提。从词义上看,“需要”先行于“应该”范畴,从这个意义上讲,需要确定价值的产生。然而,同样是在价值哲学中,需要与价值又具有明显的互释关系。追问为什么会有需要,必然会搬出价值,如“之所以需要某物,是因为某物有价值”。这种相互阐释性表明,还存在着较需要与价值更为根源性的存在样式,值得做进一步的追问,这一存在样式就是通过当代哲学生存论体现出来的生存。生存承担着对需要的理性规定。
人是通过需要以及需要的不断满足从而展开其对象性的存在活动的。工商业作为已经产生的对象性的存在直接表征着人的本质力量的展开,人的需要也成就了科学与工商业文明成就。需要表征着人的自然的生存情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称“人的感觉、**等等不仅是[本来]意义上的人本学规定,而且是对本质(自然)的真正本体论的肯定”[53]。这是一种自然本性上的规定,人的对象化、人的独特的享受方式、人的工业实践活动,都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一自然的生存情态。但国民经济学家却通过把异化劳动看成劳动者的应然生存状态从而“把劳动者变成是没有七情六欲的和没有需要的存在物”,这样一来,人其实是被剥夺了自然的生存本性。“违反自然的荒芜,日益腐败的自然界,成了他的生活要素。他的任何一种感觉不仅不再以人的方式存在,而且不再以非人的方式因而甚至不再以动物的方式存在。”[54]国民经济学家之所以只是看到人的经济价值而不是人的全面价值,就是因为他们并不是从人的生存实践活动去理解人,根本的理论出发点在于理解人所特有的存在方式,即生存。在应然的背后还存在着一种生存的必然。价值哲学所建构的价值与事实的联系本质上应是生存论联系,也只有立足于生存论,人的丰富的应然性才能得到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