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实践哲学及其蕴含的唯物史观往往被看成世界观、思维方式以及包括存在论范式在内的哲学观以及哲学形态的根本变革,从世界观方面看,是从对象世界向属人世界的转变;从思维方式上看,是从实体性的和抽象的思维方式向感性的和关系性的实践思维方式的转变;从理论构成方式看,是从体系性的和形而上学模式向问题为中心的解释学模式的转变;从功能看,是从单一的解释世界向改变世界的转变;从哲学形态上看,则是从旧的存在论哲学与认识论哲学向以生存论为存在论旨向的实践哲学的转变。上述转变在很大程度上已引起学界的高度关注并引发相关探讨。但有些问题仍然有待于厘清和挖掘。其实,马克思的实践哲学变革同时也蕴含着一种生存观念与生存论的变革。首先,传统哲学只是以客体的方式看待生存,生存只是一个被感知、被认识或承担的“对象”,马克思则从现实活动的有生命的个人出发,即从人的实践活动本性也即自由自觉的类生活本性出发,把人的生存与一般生命物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把生存的主体直接定位于现实活动中的人,把生存看成属人的意义范畴,通过生活及生活世界的丰富性去理解人的生存活动,从而揭示出人生存的全面而丰富的内涵。其次,传统哲学把人和外部自然都看成“实体”性存在,并且把任何一种沟通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活动都当作是非人性的、工具性的生存手段,马克思则通过实践哲学把人与整个自然看成一种关系的相互存在,从而赋予了外部自然以属人的生存意义,与此同时也把工业与技术历史性地理解成人的生存的内在活动。再次,传统哲学不能真正从社会历史哲学的视野理解人的生存,“生存”实质上只是一个被给定的、抽象的甚至被随意肢解的客体,马克思则以唯物史观去理解生存,从而把生存看成人追求自身本质的历史性活动,真正赋予了生存理解以历史理性规定性。在马克思那里,生存论是历史地确定起来的,因而对生存论的理解以及理论建构本身也必然是历史性的理论自觉与建构活动。
传统哲学的两种生存观念,即超验实存观与自然主义实存观,它们分别代表着两种哲学观念,即客观唯心论与直观唯物主义,这恰恰是马克思的实践哲学所要批判的主要对象。其中,超验实存观把人的生存抽象为一种纯粹的精神实体,否认人的生命的内在价值,自然主义实存观则对人的生存采取了简单还原的态度,在很大程度上轻视人生存的人本性与神圣性。这两种态度都是把人的生存看成一种既定的、静态的“存在物”,都没有从属人的、活动的以及人本身的社会历史条件等方面去理解生存,都不是从实践出发去理解人的生存。正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马克思提出“按照事物的真实面目及其产生情况来理解事物”[22],即立足于“人本身”的实际的生活情况理解其生存活动。在马克思看来,对生存的理解并不在于对既定的生存物的理解,而在于对人这一具有改造世界功能并以此功能为标志的生存实践活动的自我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