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中的生存理解本身并没有把人的生存与一般生命物的存在区分开:凡物都有生存。这里的“物”在通常的情形下并没有再作细分,但揣摩起来,还是指有生命的存在物,即有机物。这种理解是有一定根据的,《易经》孔颖达疏中谓“以长万物,物得生存,而为元也”[38]。其中的“长”即“生长”,而“生长”着的“万物”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有机物,故其中的“生存”亦可直接解为“生命”;“元”其实就是指一种本原或本体,只不过它不是实体性的,而是生命性的本原(源)或本体,是通过生生不息的生命活动所化生的本源或本体,化生这种生命本体(源)的“物”当然就是生命存在物。也许有理由认为,在古代人的意识里,有生命的东西就有生存,人的生存并没有与一般生命存在物的存在区分开。是否存在并确立起一个超出一般生命物生命活动范围的“人的生存”,其实是古代人并不关心的。这倒不是说古代人没有能力去思考这个问题(思考这个问题并非需要很高深的思维方式),但“人的生存”确实是古代人没有能力去实际地确立起来的。东西方古代文化中的生存观念大都是立足于一种万物有灵论,试图从万物的存在去验证人的有限存在,但不可能确立起生存的理性观。确立人的生存,实际上就是要从人自身的生存状态说明其生存的根据,但在古代人们所处的受动的、顺应型的生存方式之下,人只能把自身生存的根据设定为种种比人自身更为强大的自然或精神的力量,所谓“天地之大德曰生”(《易经·系辞下》),人的生存被归结为天地神灵的造化。在各种古代文化及宗教传统中,描述整个世界形成的诸多序列(诸如神→天→地→人、天→地→神→人、天→地→圣→人、无→万物→人、道→言→人,等等)中,人都是排在最后的。这样一种生存思想具体到百姓的日常观念中,则是把人的生存看成既定的和给定的存在状态。本是人自己的生命,人却不能自由地确定,而是听由种种外部力量去支配,所谓“听天由命”“命不由己”。之所以会如此,确实是人类自身低下的实践与生存能力使然。
一旦将人的生存与一般生命物的存在直接同一起来,那么人的生存就很难提升到生活意蕴中来理解。人的生存与生活本是相互阐释的,而生命则是这种同一性的具体表现形式。但是,如果将人的生命完全还原为一般存在物的生命,那么人的生存就失去了与生活的关联,生命也就失去了其属人的表现形式,而作为一般存在物的生命很可能反过来凌驾于人的活动之上。其结果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生命形式的异化(同时也是生存样式的异化):“动物的东西成为人的东西,而人的东西成为动物的东西”[39]。一旦抽掉了人的独特性和丰富性,人的生存也就自然而然地还原为最低层次的生命存在状态,也即与一般生命物的“实存”无异的存在状态。于是,生存的超越性就被抽掉了,所有的生存活动都被简化成为获取维持生命所需的物质资料的物性活动。这样一种生存观念即所谓流俗生存观。
按照流俗生存观,“生存”即最基本的生命存在与维持状态,实际上就是指生命的“存活状态”(Surviving—condition)[40]。只要基本的物质生活资料有了保障,“生存”就不成问题了,至于“生命价值”“生活意义”“生活理想”之类的东西,显然是被排斥于“生存”范围之外的。对于有限生存来说,这些东西都只是某种可望而不可即的“美好愿望”——其实就是“奢望”。事实上,人们对“生存”一语的日常使用,本身就意味着对超出于基本生命存在状态之上的种种要求的排斥,比如,“生存”总是出现在这样的日常用语中:“你总得生存嘛!”“首先还得维持生存嘛!”等,这类语境下的“生存”,显然只能是最低层次的生命存在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