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里达表示,我们无法为“原文”的内在组织“给出一种线性的、演绎的,反映某种‘理性秩序’的再现”,因为我们应该“在写下的那些痕迹中阅读和重读它们”,应该“在描绘和译解一个文本的那些边缘和字里行间去读解它们”[68]。这其实造成了解构本身的不确定性。也就是说,解构者“自己的文本必然已经被自身解构”,即“进一步的解构会解构了解构”[69]。德里达自己的著作也是不确定的,比如《论文字学》,就像他的其他著作一样,乃是一个文本,“它无休止地运动,没有绝对的开始”[70]。他的解构对于不同的文本具有不同的游戏(运作)方式,他的整个作品也因此并不构成一本单一的大书,而是构成有关文字问题的一个“开放的系统”,它们之间只具有某种“家族相似”。这就决定了他的作品不具有“积极的价值”,因为它们没有实证的目标。他本人强调,“《论文字学》是一个问题的名称:探讨文字科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的条件,是开启该领域并克服认识论障碍所需要的批评工作;但也存在着关于该门科学的限度问题”[71]。这样说来,他关于文字问题的思考主要是消极的,而非积极的,这是建构未来文字科学的一种消极的批判性工作,与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的努力相同,后者旨在为未来形而上学提供一种消极的批判性准备。
然而,《论文字学》可能会给读者造成某种相反的印象,即德里达要“建立一门名为‘文字学’的具有体系的实证科学”,他“似乎从索绪尔的《普通语言学教程》的符号学、结构主义的原则转向了文字文本,以撰写一部《文字科学普通教程》”[72]。德里达当然不承认这种情形。在他看来,尽管文字科学做出了种种“解放”文字的努力,但这些努力仍然是暗中的、分散的,几乎无法觉察到的。他非常明确地承认:“不管这一事业多么必要和富有成果,即使按有利的假设,克服了一切技术的和认识论的障碍,克服了一直限制着它的神学的和形而上学的羁绊,如此文字科学也面临着永远不能如此的、以该名称诞生的危险,有着永远不能够界定其计划和对象的统一的危险。”[73]德里达的工作因此具有过渡性作用:他主要致力于让一切既有的文字科学充分展示其革命性的一面,但同时又密切关注它们与传统的不可分割的关联。在他眼里,建构一种未来的文字学,要么遥遥无期,要么根本就不可能。他这样说过:“《论文字学》不是对文字学的一种捍卫和阐明,更不是为我们总是称为文字的东西恢复地位。”[74]他承认,他关于文字问题的描述其实触及了“边沿”或“界限”,却没有建立一种实证的文字科学或文字哲学,这意味着“构成一种关于文字的科学或哲学乃是一种必然而困难的任务”[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