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郭店竹简尤其是《性自命出》一篇,有大量论“情”的言论,挑战了我们形成已久的成见。传统上学术界认为,凡自超越层面以言性,自天命以言性,“天命之谓性”,其一定是善性,这是一个新传统,区别于自生理欲望以言性、“生之谓性”的老传统。然而《性自命出》提出“性自命出,命自天降”后,又说“喜怒哀悲之气,性也”,“好恶,性也”,虽然是自天命以言性,自超越层面以言性,但所谈的却是自然人性,而非道德人性。传统上学者还认为,情是没有道德性的,是与伦理原则相违背的,故往往从负面去理解情。例如,荀子认为“顺情性则违礼义”,情性没有自身的规定性,会与礼仪规范产生冲突,所以要“化性起伪”,善是伪,与性、情恰恰是对立的。宋明理学是把情放在形而下,属于气质之性,“气质之性君子不以为性也”,所以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性。然而《性自命出》却不是如此,它赞美情,肯定情,“凡人情为可悦也”,“苟以其情,虽过不恶”,是从正面去理解情。这说明,我们以前的解释框架可能并不合理,并不能解释古代人性论的真实情况,中国古代还存在着自超越层面以言情的传统,它不只是从人的经验层面来谈情,而是联系到天地来谈情,从天地之六气来理解情,天地有六气,六气赋予到人身上,产生了喜怒哀乐之情。这一传统主要不是讨论性善与性恶的问题,而是性和谐的问题。它认为,天地是一个有机的和谐的存在,天地赋予了我们性,产生了情,我们最初得到的性必然是一个先天的和谐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