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简《穷达以时》出土后,由于其中的天人之分,人们往往首先想到的是荀子,并对二者关系展开讨论。其实在先秦儒学史上,与竹简天人之分更为密切的应该是孟子而不是荀子。竹简的真正意义在于,它使人们发现孟子原来也讲天人之分,并纠正在天人关系上将孟、荀简单对立的看法。
以往学者认为,孟子的天虽然具有多种含义,但主要谈论的还是道德天,孟子的天人合一就是在天与人(心)的道德意义上提出来的。其实,孟子不仅重道德天,也重命运天,后者在孟子思想中同样占据着重要地位。据《孟子·梁惠王下》,鲁平公欲见孟子,嬖人臧仓却从中作梗,孟子评论此事说:“(鲁侯)行,或使之;止,或尼之,行止非人所能也。吾之不遇鲁侯,天也。臧氏之子,焉能使子不遇哉!”君臣的知遇与否,不是某一个人所能决定,而是有一种外在的神秘力量在起作用。这种力量,孟子即称之为天,这种天显然是一种命运天。又比如,舜辅佐尧,禹辅佐舜时间都很长,恩泽施及百姓,而益辅佐禹的时间短,所施恩泽不及舜、禹,加之尧、舜的儿子都不肖,而禹的儿子启贤。这样,舜、禹都做了天子,而益却失位于启。孟子解释这种差别的根源时说:“舜、禹、益相去久远,其子之贤不肖,皆天也,非人之所能为也。”(《孟子·万章上》)一个人在位时间的长短,其后代的贤与不肖,都是由天决定的,不是人力所能控制的。孟子由此对天、命作出自己的规定:“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同上)我们所生活的世界中,似乎并没有一个主宰者在发号施令,但又确实存在着一种人力所无可奈何的力量,它作用于每个人身上,使其或穷或达、或福或贵、或寿或夭,表现出不同的人生际遇,这种力量就是天,落实到个人就是命。与竹简一样,孟子提出命运天,并不是要人无所作为,而是要通过“察天人之分”,更好地发挥人的作用。所不同的是,孟子已不停留在天人之分上,而是更进一步,提出“性命之分”:
孟子曰:“口之于味也,目之于色也,耳之于声也,鼻之于臭也,四肢之于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谓性也。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知之于贤者也,圣(人)之于天道也[38],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孟子·尽心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