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儒家倡导民本、仁政,重视民的生存权、财产权在当时无疑有积极的意义,但“就文化全体而论,究竟缺少了个体自觉的一阶段。而就政治思想而论,则缺少了治于人者的自觉的一阶段”。因此民不能提出政治上的独立要求,不能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而只能被动地接受执政者的同情和怜悯。诚如梁启超所言:“我先民极知民意之当尊重,惟民意如何而始能实现,则始终未尝当作一问题以从事研究。故执政若违反民意,除却到恶贯满盈群起革命外,在平时更无相当的制裁之法。此吾国政治思想中之最大缺点也。”[17]孔孟等儒者虽然始终站在民的立场,要求统治者“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但因政治的主体未立,政治的发动力,完全在朝廷而不在社会,他们所祖述的思想,“总是居于统治者的地位来为被统治者想办法,总是居于统治者的地位以求解决政治问题,而很少以被统治者的地位,去规定统治者的政治行动,很少站在被统治者的地位来谋解决政治问题”。从道德的角度看,“其德是一种被覆之德,是一种风行草上之德。而人民始终处于一种消极被动的地位:尽管以民为本,而总不能跳出一步,达到以民为主”[18]。鲁迅先生曾以悲愤的心情将中国的历史划分为“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和“暂时坐稳了奴隶的时代”,认为“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19],可以说正是对“民”在中国两千年历史上政治地位的真实概括。同样,孔孟等儒者虽然怀抱“士志于道”的政治理想,试图通过“以仕行道”改变“滔滔者天下皆是”的无道现实,但由于没有可以依靠的社会力量,无法对君权形成抗衡、制约,只能成为民的利益代言人,而不能成为民的政治代表。他们对君主的批判,也只限于精神和道义方面,而无法对其形成制度、权力的制衡。他们所能成就的,也只是“忠臣义士”而已。从这一点看,“我国历史,也可以说是一部忠臣义士的流血流泪史。这些忠臣义士,一方面说明了他们以生命坚持了天下的是非;另一方面,则是汉以后‘君臣之义’的牺牲品”[20]。所以虽有一代代儒者的不懈努力,中国古代政治仍陷入了一治一乱的恶性循环;虽有无数儒者的呼吁、呐喊,依然没有为民争到做人的资格,没有创造出鲁迅所期待的“中国历史上未曾有过的第三样时代”,儒学政治理念确乎从一开始就存在着局限与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