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竹简看来,兄弟与朋友、君臣的关系是不同的,兄弟是“亲道也”,是建立在血缘之上的亲情关系;而君臣则“无亲也”,是基于相同兴趣、主张、信念之上的选择关系。所以,真正与君臣类似的应是朋友关系,而不是父子关系。父子关系与朋友关系不同,父子是“以天合”,是生而所成,是一个人从生到死不可改变的,在父权的时代,父亲对于子女有着教导、支配甚至是生杀予夺的权力;而朋友是后天选择而成,是基于相互信任的平等关系,将君臣视为朋友还是父子关系显然有着不同的意义。如果说,乐正子春提出“事君不忠,非孝也”,将君臣等同于父子关系的话,那么,郭店竹简《语丛》的作者则提出“友,君臣之道也”,用朋友去规定、限制父子关系,不同的观点代表了其对君臣关系的不同理解和立场。曾有学者提出,郭店十四篇儒家简均属于思孟学派的作品,惜无直接证据。但如果说在仁与孝的关系上,郭店儒家简主要属于重仁派而与乐正子春为代表的重孝派处于对立的话,那么,则无疑是可以成立的。竹简还对君与父的关系作出讨论:
父无恶。君犹父也,其弗恶也,犹三军之旌也,正也。所以异于父者,君臣不相戴也,则可已;不悦,可去也;不义而加诸己,弗受也。(《语丛三·第1—5简》)
父亲不可厌恶,是由于其对于子女有养育之恩。君主类似父亲,其不被厌恶,则是因为他犹如指挥三军的旗帜,自己的行为首先要端正。但是君也有不同于父的地方,父子关系一旦形成便无法改变,而君臣不相拥戴时,他们的关系可以终止;臣子不高兴时,可以离去;君主以不义加诸臣子,臣子可以不接受。可见,父子与君臣关系的不同就在于前者是无条件的,而后者是有条件的,乐正子春一派提出“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孝经·圣治章第九》),将有条件的君臣关系混同于无条件的父子关系,其结果不仅将子事父的态度转移到臣事君,同时也将父畜子的观念运用到君使臣上,使君主以为臣子的富贵利禄均来自自己的恩赐,视臣子为犬马,要求其无条件地尽忠尽孝,对士人的人格独立和政治信念造成极大的威胁。而竹简对君臣、父子做了区别,认为君臣乃有条件的相对关系,“不义而加诸己,弗受也”。这样便维护了士人的人格,为士人通过入仕而实现其政治理想保留了一线可能,同时在精神上也抑制了君主的独裁。竹简不仅对君臣关系作出分梳、厘定,限定了孝的范围,同时对于孝被政治化、功利化而产生的种种弊端也给予了批判:
为孝,此非孝也;为弟,此非弟也;不可为也,而不可不为也。为之,此非也;弗为,此非也。(《语丛一·第55—58简》)
父孝子爱,非有为也。(《语丛三·第8简》)
孝悌是不可有意而为,也不可不为。如果有意而为,便已不符合孝悌的本意;但如果不为,同样也不能成其为孝悌。看来,最好的办法就是自然而然地去为,让真情自然流露。用孔子的话说,就是“安,则为之”,“居处不安,故不为也”(《论语·阳货》)。一般说来,总是社会上先有了某种不合理的现象,然后人们才从理论上给予总结批判,所以竹简矛头所指,显然是针对类似于乐正子春那样的泛孝论以及为了“尊亲”“保其利禄”等外在目的而产生的种种“有为”之举。在早期儒学那里,围绕仁与孝的关系,确实曾存在过尖锐的矛盾与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