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与孝是儒学思想中两个互为关联的基本概念,徐复观先生说:“以儒家为正统的中国文化,其最高的理念是仁,而最有社会实践意义的却是孝(包括悌)。”[78]这实际也是孔子所开创的儒学思想的基本方向。孔子在创立儒学时,一方面通过对仁的创造性发挥,使其成为人生的最高理想,另一方面将孝作为切实入手处,确立了“行仁自孝悌始”的思想方法,突破了西周以来以宗法孝悌为核心的文化传统,奠定了中国文化未来的走向。但是在儒学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仁与孝的关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时代的变化而起伏变化,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儒学思想的复杂性和曲折性。就被后人看作孔子“嫡传”的思孟学派而言,其内部对仁、孝关系的看法也并非铁板一块,而是存在着分歧和对立。根据《曾子》《孝经》等文献,曾子后学中曾出现过一个“重孝派”,他们将孝置于仁之上,使孝取代仁成为最高概念,改变了孔子以来对于仁与孝关系的理解和看法,使儒学理论出现重大曲折。从子思到孟子,是经过艰难的选择、探索乃至斗争的过程,才重新确立、发展了孔子以仁为中心的思想方向。所以在讨论《曾子》《孝经》的思想前,我们首先对孝的发展演变以及孔子的仁、孝观作出分析和说明。
如学者指出的,孝是“以父权为中心所渐渐形成的巩固家庭组织、秩序的道德观念”[79]。所以孝作为一种事实出现应当较早,但它反映在观念形态中,并见诸文字记载,则是周代以后的事情。《说文》说:“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尔雅·释训》说:“善父母为孝。”但据学者研究,孝最初的对象并非健在的父母,而是神祖考妣,其内容为尊祖。[80]所以孝一开始并非是伦理的,而是宗教的,是祖先崇拜宗教观念的产物,而崇拜、祭祀祖先的目的,是为了祈求祖先神灵的庇护,同时也是对祖先功德的歌颂和赞扬。金文和《诗》《书》中常见“享孝”“用享用孝”的用法,正是这种观念的反映。如《诗经·小雅·天保》:“是用孝享。”享有献物祭祀之义,是祭祀神灵、奉献供品的宗教仪式。周人将享、孝连文对举,说明当时孝的观念是以禘祖的宗教形式存在的。此外,还有“追孝”,如《尚书·文侯之命》:“追孝于前文人”,《伪孔传》谓:“继先祖之志为孝”。可见,“追孝”就是继承先祖遗志,完成其未完成的事业,这也是西周孝道的一个基本内容。后随着历史的发展,周人孝的观念才有所变化,增加了善事父母等伦理性内容。如,“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尚书·酒诰》),“元恶大敦,矧惟不孝不友。子弗祗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尚书·康诰》)。此外,臣事君长亦被看作是孝。《尚书·酒诰》:“奔走事厥考厥长。”此句中的“长”含有长辈与君长的双重含义,说明周人认为对君长恭敬从命、勤于政事、努力奔走也是一种孝。因此,诚如王慎行先生所言,“西周的孝道观包含着后世所谓‘忠君’的概念”。另据金文,妻子侍奉丈夫,丈夫死后妻子祭享不忘亦称孝。[81]
周人的孝道观虽经历一些发展变化,但总体而言,它具有以下特点:首先,孝具有宗教性,是周人敬天法祖宗教信仰的产物。周人信奉上帝与先祖二元神,与之相应,周人将德、孝并称,“德以对天,孝以对祖”[82]。故一般而言,德是周人最高的道德律,但德与孝又存在密切的联系,“德的实质仍然是孝,它包含着孝的内容”[83]。周人所谓德除了指尊崇天命,畏惧天威外,还包括敬奉先祖彝训,团结宗子宗亲等,其目的在于巩固宗法秩序,建立宗族内部的生活规范,强化宗族内的凝聚力等,这些其实也是属于孝的内容。《逸周书·谥法》说:“秉德不回曰孝。”《克鼎》说:“天子明德,显孝于神。”可见,德与孝往往是相通的,并不能截然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