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所述,自由理想显然是近代启蒙的基点。不依赖于任何他性存在的自主主体构成其根基。但是,马克思对自由理念的追求也不仅仅来自启蒙传统,也与德国早期浪漫派的主体论密切相关。浪漫派推崇主体自我,认为自身是一种自立自决的、原动的、固有的、独特的、有原创力的源头,所以应该向内看而不是向外看。在浪漫派的逻辑里,自我足以构成一个生发一切的泉源。而艺术根本不是模仿他者,再现外部世界,而是主体的自我确认和展现,是所表现的东西的自我呈现,而不表现其他什么意义。甚至整个世界本来就是一个原我(Ur-ich),被分化与异化后才被弄糟了。体现自我的世界本来是完整和纯洁的。象征着这种纯洁、崇高、自由和个性的原初自我,总是至高无上的,且不能用普遍的存在来压抑它。否则就是异化、疏离、压迫。自我是独创,不是随便可以被模仿和替代的。浪漫主义给个性、自我以更高的地位。
从某种意义上说,浪漫派的自我相比于启蒙运动的主体更加具有不依赖于外部存在的特质。启蒙式的主体更加依赖于对外部客体的统治与占有,外部客体对于启蒙主体来说是唯一展现、检验、证明主体的疆域,被占领的这个疆域越大,启蒙主体的威力和尊严就越大。而浪漫派的主体却不是这样的,他依靠的只是那天才般的反讽的、既定现实的能力,也就是顷刻不为物化现实所累、超越物化现实的能力。这种能力更加不依赖于外部物性存在,却更加注重自我之个性,也就是那种不但异于外部客体也异于其他主体的自我特性。两者的区别在于,早期浪漫派的主体自由依赖于自我的美学反讽能力,而马克思则把它分为两部分,除了跟主体的普遍性直接相关的那种不考虑主体个性维度的普遍自由(这种自由无法摆脱物性的限制与约束)之外,在摆脱了物性限制的自由支配的时间之内,专门为个性的实现开辟出的越来越大的空间就在历史舞台上出现了。也就是说,马克思把启蒙式自由与浪漫式自由内在结合起来,依次排列于历史的发展进程之中。自由王国中(人的各种内在品质之间、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的统一、对多元性的宽容与解放、对他者个性的尊重等,都是与浪漫主义相关的价值。这些价值基本上可以说都是启蒙运动力图遮蔽、忽视甚至反对的。
通过对比尼采与马克思自由观的异同,浪漫主义的影响在尼采那里就更加明显了。跟马克思相比,尼采放弃了主体普遍成为自由人的方案,转而走向了让完美自由与少部分天才式人物对接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