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的虚化、社会生活的快速世俗化以及后现代主义的大规模侵入,使得抑制虚无主义的力量异常薄弱,甚至失去招架之力。好在“肉”对“灵”取得的胜利还没有彻底蔓延到“野蛮”对“进步”、“欺骗”对“真理”的胜利上。在这个意义上,以下两类文本对于正确理解《启蒙辩证法》从而纠正日趋严重的虚无主义就有了颇为重要的意义。
第一类文本以田辰山的《启蒙运动、辩证法和哈贝马斯》一文为代表。这是一个强调中国传统辩证思维方法作为《启蒙辩证法》解读基础的文本。它会拒斥单向化的逻辑,拒斥极端和偏执,强调共生、平衡,并凸显辩证平衡的维持对于事物之存在的意义。虽然它与霍克海默与阿多诺在《启蒙辩证法》所揭示的西方启蒙的辩证结构在哪些程度和意义上贴切一致,还需要考察,但它更能凸显这种批判性揭示的建设性意义,凸显启蒙过程的复杂性、未终结性并拒斥启蒙过程,凸显处在辩证过程中的我们主观行动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在这篇文章中,田辰山强调按照中国传统辩证思维方法解读《启蒙辩证法》的重要性。这种解读会给《启蒙辩证法》更高、更积极的评价。在他看来,中国人传统的思维方法与西方的辩证法虽然并不完全一致,但非常类似。传统思维的特点是,认为任何一个事物都不是只由一种单一的成分构成,一切事物都含有尚未显露或显露不够充分的对立成分,因而都是相对的,是处于一种暂时和相对平衡之中的状态。打破平衡就意味着一种绝对化和极端化,一种需要中和、校正和合理化的契机。用这样的视角来看,霍克海默与阿多诺的《启蒙辩证法》因为对启蒙中隐含着的神话、野蛮、迷信、非同一性的被统治、自我悖谬的揭示和阐明,而应比只在这种悖谬处境中寻找仍然存在的希望之乡的哈贝马斯得到高得多的评价:“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对启蒙运动的辩证法分析是顺理成章的。任何事物在一定情况下都可以向对立面转化:好事可以引出坏的结果,坏事可以引出好的结果。”①霍克海默与阿多诺的《启蒙辩证法》非常符合中国传统辩证思维的模式:“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对启蒙运动的分析不愧为入木三分。因为你读他们著作,那种对权力和成功的盲目崇拜,人类灵魂被金钱和享乐所驱使的那种癫狂,在‘自由’、‘个人主义’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名义下滋生的犯罪和社会疾病,会在他们犀利和具有强烈‘启蒙’作用的分析之中呼之欲出,淋漓尽致地展现在你的眼前。在我看来,他们书中的许多段落都充满着精彩的辩证法的魅力。”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