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特劳斯看来,这样的启蒙最多是半吊子。无论是先行的启蒙者还是作为启蒙成果的被启蒙者,都是些半吊子,并没有达到真知的水平。真正的启蒙是,启蒙者自己知晓自己的无知,并不断努力地追求知识。换句话说,真正的启蒙是首先针对自己的,而非总是觉得自己已经很厉害了,余下的事只是传播、教训别人——他们不了解共同体中的复杂性和异质性,不了解不同层次的人追求的差异性,不了解最高价值之知的麻烦与艰难。在这个意义上,真正的启蒙就是苏格拉底式的“对自己先于对别人”。苏格拉底的诘问是:知道自己还一无所知,而且这种自己尚不知晓的还不是系统的学说,而只是何为正确的生活?对此必须不断追问,广泛探讨,也就是需要不断地与他人讨论,有他人参与的讨论才能不断完善,个人是无法完成的。刘小枫总结道:
智术师派则把生活共同体中的某种意见当作根本性的好或坏这一问题的解答,从而以为政治的“歧义性”已经彻底解决了(如今无论左派、右派、自由派都如此)。由此带来的结果是两种哲学启蒙的差异:智术师派面向大众公开教,我们不妨称之为对外的启蒙,苏格拉底则“仅仅面向单个的人”,不妨称之为对内的启蒙。①
对内的启蒙是真正的启蒙。第一,它只是询问何为正确生活,不那么形而上学;对它来说,共同体的生活高于个人的理智与德行。第二,它只不断地问,不满足于某些知识并自负地面向大众兜售。第三,政治、共同体是不能撇开和绕过的基础。为了自我主体的理性觉醒不惜绕开生活于其中的社会共同体,甚至与共同体对立,是不可取的。
而亚里士多德则推崇纯粹的认知和观察,理论静观中的生活被他视为最高的生活。他认定个人理智的完善高于或优先于与他人相关的道德的完善。这恰恰就是把哲思主体,或独白式的哲思主体放在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即高于共同体生活的地位。由此,他就等于回到了苏格拉底之前自然哲人的立场。亚里士多德的睿智在于,他只是针对哲学家个人,并不向公众公开兜售这种至高的生活。这一点使得他与苏格拉底一样崇尚对内的启蒙,对自己的启蒙,这迥然相异于智术师派的假启蒙。不过,亚里士多德主张最高的生活是脱离共同体的哲思主体的纯粹认知与观察,虽与智术师半瓶子醋式的、训导大众的启蒙有所区别,但终究还是主张撇开、绕过社会共同体的,这一点不但不值得提倡,反而需要防范和杜绝。
看来,真正的启蒙,第一,需要认识到自己的局限;第二,不能随便以真理自居面对公众;第三,也不能撇开共同体追寻自我的完善,而必须关涉共同体的完善。于是,哲学与宗教、理性与启示的关系就总是内在于启蒙之中,总是构成启蒙的核心问题。
在这个意义上,共同体的律法、秩序才是最关键的。因为律法对哲学往往是给定的,不需要思考和批判,哲学家慢慢形成了对律法秩序不闻不问,而对形而上学、对个人道德却情有独钟的风气。这就使哲学走向了形而上学,而不是政治哲学。实际上,必须重申,相比于个人道德,律法秩序才是根本和最重要的。个人的道德性不是最根本的。个体自由一旦被强调过头,就会使哲学偏离正道,远离生活,或者对生活采取拒斥的态度。在这个意义上,施特劳斯的政治哲学才不能是亚里士多德式的,而必须是苏格拉底—柏拉图式的。为此,柏拉图式的启蒙和亚里士多德式的启蒙才有了重要的区分意义。只有柏拉图式的哲学才是真正的哲学启蒙。
根据这种启蒙观,第一,让所有民众都掌握真理,是不可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