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诚者,天之道也”不仅仅是说诚是形而上的天道,是天之法则与属性,更重要的,它乃是强调“诚”是“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即不假人为努力而“从容中道”的自然、和谐状态,“天之道”有自然、自发的意思。这说明,由于《中庸》将天命与性联系在一起,天一定程度上被等同于性(诚),性(诚)的自然、自发活动本身就是天之道。不过,由于在《中庸》那里,“从容中道”仅仅是圣人的权利,同时其所谓天还具有超越、外在的一面,如,“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也,其为物不贰,则其生物不测。天地之道,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诗》云:‘维天之命,于穆不已。’盖曰天之所以为天也”(《礼记·中庸·第二十六章》)。所以其天与人(诚)还不是直接的同一关系,由内在的诚达到天尚需要经过提升、扩充的实践过程。“故至诚无息。不息则久,久则征,征则悠远,悠远则博厚,博厚则高明。博厚,所以载物也;高明,所以覆物也;悠久,所以成物也。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无疆。”(《礼记·中庸·第二十六章》)这点也与《五行》经文一致而与说文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