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了解说文对经文天人关系的发展、改造,就需要对早期儒学的天人观作出分梳和说明。[38]孔子创立儒学,一方面承继了周代以来的天命观念,主张“天生德于予”(《论语·述而》),认为自己的德来自天,是天的赋予,要求在对越天命中承担起传播“斯文”的责任与使命;另一方面又提出“下学而上达”(《论语·宪问》),在外在、超越天命的形式下,突出了内在道德主体的作用,对传统的天命观作出重大发展。所以在孔子那里,一方面,天以外在于人的姿态为人垂则、立范,要求人们敬天、法天、畏天。“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论语·泰伯》)“天将以夫子为木铎。”(《论语·八佾》)“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论语·季氏》)另一方面,内在的德或仁又得到充分重视与强调,在“下学上达”,践仁知天的实践活动中,天反成为所企求和达致的境界与目标。前者由天而人,后者由人及天。孔子之后,《易传》一派以外在的天为出发点,由天道推演人道,走的是由天而人的路线。思孟一派虽然也谈天,却将天内化于心与性,强调的是“尽心,知性,知天”,走的是孔子“下学上达”的路线。荀子一派,则发展了孔子思想中自然之天的萌芽(《论语·阳货》:“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认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天是自然、客观的存在与活动,不为人的意志所改变。同时人又可以遵循天之法则,“制天命而用之”(《荀子·天论》),此乃与前两派鼎立之“天人之分”思想。就思孟一派而言,子思虽提出“天命之谓性”(《礼记·中庸·第一章》),将孔子“天生德于予”具体到性,将天命与性联系在一起;但又主张,“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礼记·中庸·第二十二章》)。突出了“尽其性”“尽人之性”“尽物之性”“赞天地之化育”“与天地参”的“上达”的实践活动,后者在《中庸》的思想中实占有更为重要的地位。所以,虽然“天命之谓性”,天赋予了人之性,但如何通过“尽其性”的实践活动,将天所赋予的性扩充、提升、发展,并上达“与天地参”的精神境界才是《中庸》思想的核心与重点所在。天或天地在《中庸》那里,既具有超越、外在的特点,又内在于性,是既超越又内在的。这点与《五行》经文是一致的。与之相应,《中庸》也谈到“天之道”:
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礼记·中庸·第二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