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启蒙辩证法》中经常引用的弗洛伊德的观点,焦虑(Angst)是对危险情景的一种反应,是一种危险的情感信号,根据程度差异和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神经症的焦虑与现实性的焦虑。除了程度差异,有无确定对象、是否知晓明确的对象是区分这两种焦虑的依据。不同的焦虑甚至应该用不同的词来描述。弗洛伊德特别强调:“焦虑是关于某事的焦虑。它具有不确定性和没有对象的性质。严格说来,如果这一情感发现了对象,我们就该用Furcht一词而不是Angst一词。”①弗洛伊德在1926年初出版的《抑制、症状与焦虑》一书中提出的Angst与Furcht的区分,后来被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谈到人的基本情绪强调Angst(中译为“畏”)与Furcht(中译为“怕”)的基本区别时直接继承了。不过,对弗洛伊德和海德格尔都很重要的这一区别,对于霍克海默与阿多诺来说就不怎么重要了。因为法西斯主义构成了他们直接和具体的焦虑与恐惧对象。在海德格尔那儿呈现出的存在论可能性变成了霍克海默与阿多诺直接的现实性:无法名状的焦虑(“畏”)转化成了直接得不能再直接的可怕与恐惧;富有弹性的可能空间变成了塞得满满甚至还要进一步膨胀的实心体;“无何有之乡”变成了“有何无之乡”;甚至用词,也不再仅仅是弗洛伊德与海德格尔常用的Angst(焦虑、不安、害怕、恐惧)与Furcht(害怕、恐惧)了,而在《启蒙辩证法》中还加上了更强化的Grauen(恐惧)、Schrecken(惊恐)以及与此相关的Erschrecken(恐怖)、furcht-bar(令人恐惧的、可怕的),甚至Terror(恐怖)、Horror(恐怖)这样的词汇了。不过遗憾的是,中文版的翻译基本上都把它们都译为“恐惧”,这没有体现出本该有的明显差异来。其实,用词方面的多样化,反映了言说主体感受的多样化,而且从一般的“害怕”深化到“恐惧”“恐怖”的接踵而至,更凸显了惧怕的具体性和集中性。摈弃无名的焦虑,在直接、强烈的惧怕的驱动下,霍克海默与阿多诺解读起面对畏惧的他者而建构自我主体以克服和战胜畏惧的主体性策略来。这一策略的重点就是,如何把自我主体做大做强,同时通过某种策略摆平他者客体,使之不再构成自我主体惧怕和焦虑的源泉,或至少弱化、约束和推远它们。简言之,强化主体、整合他者,是最基本的目标。虽然他们的启蒙批判深受尼采、弗洛伊德和海德格尔的影响,但绝没有像海德格尔那样只进行单纯的形而上学探究,更不会像弗洛伊德那样“一点也不偏爱世界观”地远离哲学思索,而是在具体危险的刺激下非常哲学地探讨起自我主体的情感结构和基础来。
海德格尔追随弗洛伊德区分Angst与Furcht这一点似乎还没有被注意到,但对于《启蒙辩证法》来说,我们不能为此分心,更值得探讨的是弗洛伊德所说的一种继婴儿期的对象失去焦虑之后发生的阉割焦虑(Kastrationsangst)。因为对这种具体的焦虑来说,焦虑意味着一种结束一体化、与依恋对象分离的危险。正由于我们与外物(人)分开,因此万物皆是虚无,无法依此确立价值与意义的那种沮丧感和孤独感,才产生了一种危机意义上的焦虑。与外物(人)交融一体的人,是不会有明显的焦虑感的。在这个意义上,焦虑是现代的情绪。成就独立强大的自我主体必须克服这一危险。由于自我主体成为强有力的主体,自立自足的主体,几乎就是启蒙的目标,而这个目标就是在与巨大的、陌生的他者分离中诞生的。主体的诞生是启蒙的标志和关键。克服焦虑与恐惧,“自我”成了不依赖于任何他者、自足自立的主体,而且还要进一步为人们追求的一系列美好存在奠基,把焦虑和恐惧承担和支撑起来,这就是启蒙的关键所在。所以,这一焦虑对于分析近代自我主体的机制就更具启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