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0年以来,福柯在法兰西学院连续开设了《主体性与真理》(1980—1981)、《主体解释学》(1981—1982)、《对自身和他人的管理》(1982—1983)、《对自身和他人的管理:真理的勇气》(1983—1984)等课程。虽然说这些课程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其实都旨在探讨西方历史中的“主体”与“真理”两个要素间的关系,其出发点是“自身关怀”这一观念。[108]他的《性史》第二卷《快感的享用》、第三卷《自身的关怀》(1984)、第四卷《肉欲的忏悔》(未完成),他在英国做的讲座《性欲与慎独》(1981),在美国做的演讲《自身技术》(1982),与人的谈话《道德的回归》(1984)也都集中于这一主题。曾几何时,学术界非常关注福柯有关主体离心化的学说,“死了”的声音就好像盛夏的“知了”一样搅得人心烦躁。然而,上述课程、著作、演讲及谈话的倾向表明,在福柯面临自己的死亡或终结之际,由他而起的一阵“回归主体”之风又开始刮得学者们晕头转向。面对众声喧哗,我们的看法是,既不应该简单地谈“回归”,也没有必要拘泥于“主体”的不变含义,而且,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我们无疑应该综合考虑其思想的全体。他在方法论上明确否定主体中心论立场,尽管如此,其哲学的核心依然是主体问题,他这样说过:“主体构成我的研究的总主题。”[109]
福柯的主体学说异常复杂,涉及面非常广,理解起来确实困难。通过对话语的考古学和谱系学探究,福柯对主体问题进行了多方面、多层次的分析。究其实,这些分析涉及的不外乎是主体与“言”(话语分析)、“行”(自身关怀)、“知”(自身认识)的复杂关系,其核心是关注针对身心的权力策略,并力求让身体回归自身。福柯的任务就在于揭示身体经验在现代性进程中的命运,即探讨经验(如疯癫、疾病、犯罪、性欲、自身认同等)、知识(如精神病学、医学、犯罪学、性学、心理学等)和权力(如在精神病机构、刑法机构和其他涉及控制个人的机构中行使的权力等)之间的关系,进而为身体回归自身提供了某种或某些替代性的选择。福柯在方法论上由于强调话语分析而主张主体之死(主体离心化),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他紧接着在这一方法论引导下揭示了主体之生(身体的精神化和道德化;知识主体和权力主体的诞生)和再生(审美主体的建构)。在很大程度上说,后面两项工作更为重要。这里涉及一种生死辩证法:不知生,焉知死。这其实是对“哲学就是练习死亡”这种苏格拉底传统的反拨。总结起来,福柯从三个角度为我们揭示了主体的真相。首先,在古希腊哲学中,以“自身关怀”为主导的“知”“行”合一意味着一种自由的、审美的伦理生活,伦理主体具有自发性、自主性。其次,早期现代以来的以“自身认识”为中心的“知”“行”合一把人导向与原始经验疏远的智**,知识主体表征着规范性、被动性。最后,知识主体取代伦理主体的根源在于“自身认识”取代“自身关怀”的中心地位,而在各种自身知识的背后暗含着权力的某种区别对待策略(分化实践),其实质就是理性与非理性的严格区分,这就导致了权力主体的存在。福柯整个的努力都在于揭示伦理主体、知识主体、权力主体的真相。表面上的对立是伦理与知识,深层次的冲突则是伦理与权力,并因此表现出知识与实存之间的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