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强制性规则联系在一起,我们的行动和意图必须接受超验的价值原则的评判;而“伦理是一套非强制性的规则,这些规则按照我们的所言、我们的所行所导致的实存方式来评价我们的言行”,它意味着“一种生命可能性的创造,一种实存方式的创造”[154]。也就是说,审美和伦理指向的是“生命的可能性”的创造,而道德则是对生命的压制。福柯通过强调“主体化的进程”来“超越知识”和“抗拒权力”。我们可以借用法国新生代哲学家昂弗莱(Onfray)的这一说法,即“伦理不可能成为科学,因为它不可能产生普遍性的真理,它只能采取审美和审美形态的模式:偶然、**、即兴、冲动和趣味的主观性。说到底,它就是快乐。只有美的举动才是道德的。但是人们要问,什么是美的举动呢?表现出一种风格,表现出一种显而易见的主动性的举动就是美的举动”[155]。福柯的最终目标是达到审美的实存理想,实际上就是要剥离各种观念或道德的覆盖,恢复活生生的身体经验。在他那里,不管渲染“人之死”还是“作者之死”,让我们看到的都是把经验、欲望、身体从知识和道德遮蔽中解脱出来的要求。也就是说,他在宣布意识主体终结的同时,极力地扩张了身体主体、欲望主体的地盘。与笛卡尔把身体和心灵都予以纯粹化相反,与梅洛-庞蒂推进心灵的物质化和身体的灵性化双重进程不同,福柯推动的是心灵和身体二者平行的物质化进程。
这里的所谓心灵物质化指的是心灵变成一种物质性的力量,变成与早期现代哲学中的实体性的心灵和后期现代哲学中的有处境的心灵完全不同性质的东西。福柯表示,主体不是一种统治性的、支配性的主动力量,也就是说它既不是俯瞰大地的“自然之光”,也不是“道成肉身”的精神,相反,它或者是通过受支配的实践,或者是通过自由的实践而被构造出来的。简而言之,它是规则、风格和文化环境的产物,这就把主体纳入了类似于物质产品的生产链条中了。心灵不再是内在的,也不再只是通过物质载体外显出来的,它完全与作为文化传承之工具的语言交织在一起。通过考古学和谱系学的探讨,福柯在观念化和道德伪善的背后发现的是野性的汹涌奔流,看到的是欲望的极度张扬,看到的是经验的异常丰富。福柯于是在性欲经验的去蔽的基础上重构了生命伦理和伦理主体。这种生命主体由于摆脱了道德化和观念化指向,最终得以恢复其物性的力量,并因此成为德勒兹和伽达里(Guattari)意义上的“欲望机器”。显然,“欲望机器”概念最好地表达了精神和身体的双重物质化。
柏拉图主义传统根据观念论原则把欲望界定为一个缺失而非生产的过程,而德勒兹和伽达里则根据一种“唯物论”原则把无意识或欲望看作是到处运转的机器。他们在《反奥狄浦斯》中用?a代指各种机械的身体行为的“载体”,并因此突破了弗洛伊德式理解。他们一开始就写道:“无意识到处在动,有时不停地,有时不连续地。无意识喘息,无意识发热,无意识吃东西,无意识大便,无意识接吻等。”[156]他们表示,“谈论无意识是非常错误的,因为到处都是机器(绝非隐喻意义上的)在运作:机器的机器,连同它们的搭配和衔接”[157]。他们断然否定了对欲望的观念论或观念化解释,并因此要求某种唯物论或物质化的解释。在他们眼里,拉康式的精神分析学仍然受制于传统的欲望观,正因为如此,他们要进行的是心理分裂分析而不是心理分析。德勒兹断言:“归根到底,欲望属于基础建筑(我们根本不相信意识形态这类概念,意识形态概念完全看不到问题之所在,没有意识形态)。”[158]德勒兹和伽达里认为?a是这个或那个,是一个物性或动物性的“它”,而不是人性的“他”或“她”,从而不仅远离了弗洛伊德,而且也不同于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