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世界(科学、艺术、哲学等)实为意义世界,而意义“隐约地显露在我的各种经验的交汇处,显露在我的经验与别人的经验的交汇处”[52]。梅洛-庞蒂承认,文化虽然没有脱离知觉基础,但它能够更为有效地证明人的社会性:“我”必定受制于集体无意识,“我”不是文化的有意识的创造者,而是其无意识的传承者。我们生活在文化或文明世界中,实际上就是生活在由人的行为无意识地烙下印迹的世界中,我们周围的每一物体都“散发出一种人性的气息”。这里的文化或文明包括两种情形:一是自己熟悉的文化和文明,二是陌生的文化和文明。它们都通过某些“上手的”东西让“我”通达他人:“我参与其中的文明通过它提供的用具自明地为我存在。如果涉及一种未知的和陌生的文明,多种多样的存在方式或生活方式可能会呈现在废墟上,呈现在我找到的折断的工具上,或者呈现在我游览过的风景上。”[53]在文化世界中,人们相互沟通的正是所谓的意义。这是打上人类印记的东西,或者说是与人类的实存方式联系在一起的东西。“我”往往通过“他人行为的意义”与他人沟通,而关键是要通达“这种意义的结构”,正是在这里,“我”意识到,他人行为在意指“某种思考方式”之前表达“某种实存方式”[54]。这种意义关系把人们引向某些普遍的东西,让人们认识到人类“要么一起被拯救,要么一起被抛弃”的共同命运。
科学无疑最能够表明人与人之间的普遍关系,因为科学,尤其是精确科学把毫无歧义的沟通作为目标,它“仿佛用手牵引着”,把对话者“从已知的东西引向他应该学习的东西”[55]。艺术并非不需要沟通,画家“只能构造一个形象”,他“必须期待这一形象为了其他人而活跃起来”,如此一来,“作品把分离的生命汇合起来”[56]。哲学同样要求沟通,这至少是从柏格森哲学中得出的结论:“表达预设了要去表达的某一个人,他要表达的真理,他向之表达的其他人。表达和哲学的公设就是能够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57]不管在科学、艺术还是在哲学中,虽说“我”都力图“塑造他人而不是追随他人”,但最终要求的却是实现普遍规范性与个体创造性的统一。语言是文化世界的象征,尽管语言具有诗意的创造性,但它最终指向的是沟通,“言语取消了我的与非我的之间的界线,中止了在对于我有意义者和对于我无意义者之间、在作为主体的我与作为客体的他人之间进行选择”[58]。当然,语言的这种沟通性并不完全建立在表象功能基础之上。如果语言直接通达真理,就不需要设定“我”与他人的关系,而是设定“我们”与真理的直接关系。这就会回到早期现代哲学中的普遍理性主体那里,他人也因此会消融在我们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