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认为精神或意识不能直接呈现,但它可以和身体一道共现,这就存在着从“外在”的身体向“内在”的心灵过渡的问题。然而,在梅洛-庞蒂那里不存在过渡问题。如果说心灵与心灵之间、心灵与身体之间很难表现出直接的“共现”与“并存”的话,身体与身体之间却能够完美地体现这一点:“通过一种全面的身体图式而对他人的行为的知觉,对本己身体的知觉乃是实现自我与他人的同一化的单一组织的两个方面。”[39]于是,当胡塞尔用意识间性来保证被构造对象的客观性时,梅洛-庞蒂就可以简单地求助于身体间性:“相对于我的身体而言的事物,乃是‘唯我论’的事物,这还不是事物本身。它在我的身体的语境中被把握,我的本己身体只是在其边缘或周围才属于事物的秩序。世界还没有对身体关闭。只有我懂得——这些事物也为其他人所看到,它们被决定对所有目击者都是可见的,我的身体所知觉到的事物才是真正的存在。在己因此只是按照他人的建构才显露出来。”[40]也就是说,“我”的身体奠定了“我”所知觉到的对象的统一,然而他人的身体却从作为“我”的现象的一部分的命运中挣脱出来,同样提出了作为对象的统一的奠基者的要求。这就赋予了“我”的对象以主体间的存在,客观性也因此有了新的维度。如果世界既是“我”的在世存在的场所,又是他人在世存在的场所,那么唯我论就被扬弃了。
梅洛-庞蒂肯定了他人在维护客观性中的作用,但他人的表征不是意识,而是身体。我们无法感知他人的意识,但却可以感知到他人的身体,或者说他人的感性存在和“我”的感性存在更有可比性。他这样写道:“我首先知觉到的是别的‘感受性’并且仅仅由此出发,就知觉到了某个别人和某种别的思想。”[41]他在这里绕开了萨特颇感棘手的身体屏障,直接从外在进入内在。问题在于,怎么会存在这样的直接过渡呢?梅洛-庞蒂转换了胡塞尔关于他人意识的设定:“不存在为了一个精神构造一个精神,而是为了一个人构造一个人。通过可见的身体的独特的说服效果,设身处地由身体通向精神。当别的探索的身体、别的行为通过最初的‘意向性越界’而向我呈现时,是整体的人伴随所有可能性(不管这些可能性是什么)被给予了我,我在我的肉身化的存在中对此拥有不容置疑的证明。”[42]这就是说,不应该只瞄准单纯的精神,身体作为一种具有感受性的东西,应该是精神与物质的整体,他人身体的呈现就代表着整个他人的呈现。
这就把胡塞尔关于他人意识的问题完全转变成了他人身体的问题,把意识意向性转变成了一种全面意向性、一种身心统一的含混意向性。我们应该围绕知觉经验的全面结构来看待他人问题,而不应该把行为与意图截然分开:“姿势的沟通或理解是通过我的意向和他人的姿势、我的姿势和在他人行为中显然的意向的相互关系实现的。一切的发生,就如同他人的意向寓于我的身体中,或我的意向寓于他人的身体中。”[43]正是由于这种情形,胡塞尔所说的类比论证就没有了必要,我们只需要用知觉的方式来直接确认他人:“正是我的身体知觉到了别的身体,并且它感觉到别的身体是我自己的意向的神奇的延伸,是一种熟练的对待世界的方式;从此以后,就像我的身体的各个部分一起构成一个系统一样,他人的身体和我的身体成为一个单一的全体,是单一现象的反面和正面,而我的身体在每一时刻都是其迹象的无名的存在,从此以后两种身体同时栖息于这两个身体中。”[44]“我”与事物的关系以身体意向性为核心,“我”与他人的关系同样如此。在两种情形下,身体不是通向纯粹意识的中介或阻碍,因为纯粹意识根本就不存在,无论对于“我”还是对于他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