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什么是“我”与世界、“我”与他人的关系的基础呢?有人这样总结梅洛-庞蒂的看法:“在与世界、与他人的这一意向性关系中,身体扮演着基础的角色。”[34]解决“我”与他人的关系问题必须求助于身体,但并不是像胡塞尔和舍勒那样把它当作一个外在的工具。原因在于,在梅洛-庞蒂那里,身体是“灵性化”的,或者说在身体中就天然地统一了或融合了身心两者。也就是说,他人以其身体为表征,但他人并不因此就是一个客体,“他人从不面对面地呈现出来”[35]。比如,在“我”与“对手”进行激烈的争论时,“对手”在哪里呢?他从来都没有被完全地定位:他的声音、他的指手画脚、他的肌肉抽搐都不过是一些“效果”、一场“演出”、一种“仪式”,真正的“组织者”却完好地“被掩饰了”。但是,我们无论如何从各种生理活动中感受到了一些“叹息”、一些“颤抖”、一些“理智征象”。他人实际上体现为身心的统一,他“维持着一种独特的存在:介于进行思考的我与这一身体之间,或毋宁说靠近我,在我的边上”,他“是与我本身相似的人,一个游移不定的复制品”,他“萦绕在我的周围而不是呈现在我的周围”,他“是我从别处获得的意外的响应,仿佛由于某种奇迹,一些事物开始说出我的思想”,他“并不处在我的注视挤压和掏空了全部‘内在’的地方”[36]。他人与自我具有相同的性质,它们“就如同大体上同心的两个圆,只有借助某种细微而神秘的距离,它们才能够彼此区别开来”[37]。
在“我”的身体内部,各种感觉之间、各种行动之间有其协同一致性,这并不像经验论者所说的那样源于机械的因果关联,也不像唯理论者认为的那样是出自知性的统一功能。“我”的任何一种感觉都必然伴随着其他感觉,“我”的任何行为也都离不开其他行为。它们之间非常自如地完美一致,根本就不需要任何协调或指令。这其实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身体图式”概念所要表达的东西。它代表的是身体的整体结构,意味着身体器官之间的协调性和相互性。现在的问题是,应该把这种关系推广到身体间去。举例来说,在“我”的右手触摸左手的情形中,前者是主动者、触摸者,后者是被动者,被触摸者,仿佛一个是主体,另一个是客体。然而,真正说来,在这种触摸过程中会产生某种转换:左手实际上也在触摸,而右手则成了被触摸者。于是,两只手均成为主动—被动者,触摸—被触摸者,主体—客体。进一步说,“我”的右手握着左手与“我”的手握着别人的手并没有根本的不同。也就是说,当“我”握着他人之手时,“我”同样依据的是触摸—被触摸者模式来进行领会的:“我”的双手“共现”或者“并存”,因为它们是同一个身体的两只手;他人作为这一共现的延伸而出现,他和“我”就像是唯一的身体间性的器官。[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