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洛-庞蒂的理解,舍勒想要做的是最小化自我意识,以便突出他人意识,胡塞尔则是为了维护自我意识而引入他人意识,但他们都没有达到各自的目标:“最小化自我意识,舍勒同样损害了他人意识。想维持自我的原初性的胡塞尔,相反地只能把他人作为这一自我的瓦解者引入。在胡塞尔那里和舍勒那里都一样,自我与他人被同样的辩证关系联系在一起——在表面上它们完全是相互排斥的,但它们令人奇怪地相似,牺牲一个以拯救另一个被证明是不可能的,它们两者都在相同的意义上变化。”[28]尽管舍勒不再强调纯粹意识,注意到了所谓身体和处境,但他最终看到的是“我”的意识与他人意识的“同”,也因此没有真正提升他人意识;胡塞尔以维护自我意识开始,却以既损害自我意识也损害他人意识告终,即自我意识与他人意识都没有能够获得辩护。梅洛-庞蒂在心理学尤其是儿童心理学中寻找一些有价值的资源,并尝试着把它们与胡塞尔及舍勒的看法结合起来。在他看来,不管胡塞尔还是舍勒,其实都是从自我推出他人,于是他们就陷入了“自我中心论”地克服“唯我论”的怪圈。儿童心理学告诉我们的则是另一种思路:儿童往往是以他人为镜建构自我的,因此他人才是真正的中心。
梅洛-庞蒂从儿童心理学中获得的教益是,自我与他人最初是不分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以自我为中心,而是以他人为中心。对于儿童来说,“占据主要位置的”是“他人”,他人只能被看作是“他人的他人”,他的“兴趣中心”是“他人”,他人对于儿童是“根本的”,是他自己的“镜子”,他的自我“被他人牢牢吸引住”;在他与他人之间有“一种整体的不可分”,但如果有一个“占优势意义的因素”,那“毋宁是他人”[29]。梅洛-庞蒂关注心理学有关语言学习方面的研究成果,并且认同这样的看法:语言不可分割地具有表象、自我表达、呼唤他人的功能,但他尤其注意到语言是对他人的呼唤,一种非表象的呼唤。在儿童那里,这一点非常明显地表现出来:“儿童通向语言的运动是对他人的一种持久的呼唤。儿童在他人那里认识到一个另外的他自己。因此可以说这涉及的是一种生命活动而不只是理智行为。表象功能是我们借以进入与他人相沟通中的整体活动的一个环节。”[30]也就是说,在“我”与他人的关系中,语言当然有其表象功能,但这只是一个中介环节,更为重要的是“我”与他人的某种原初的交流,这是某种身体间行为。
儿童有某种模仿的天赋,尤其擅长模仿他人的动作,原因很简单,“这些模仿是一些他在自己身上认出的他人的征兆”[31]。这些模仿表明,儿童把自己和他人都视为行为主体,而不是纯粹我思:“儿童模仿他人的行为。这一最初的模仿预设儿童一开始就把他人的身体捕捉为组织化的行为的载体,预设他认识到他自己的身体是实现具有某种意义的一些动作的永久而全面的能力。这就是说,模仿预设对他人的某种行为的领会,而从自我这方面,预设的不是一个思辨的主体,而是一个运动的主体,一个‘我能’。”[32]“我”不是一个纯粹意识主体,因为“我”是在世的存在者;“我”不是一个孤独的单子,因为“我”与他人共命运。在“我”与他人的关系中,“我”并不是纯粹意识,否则的话,他人就不可能同样的是“我能”,而只能是意识对象,他人的存在意义就只能出于“我”的意识的构造:“关于真实的他人自我的知觉预设——他的谈话,在我们对它进行理解的时刻,尤其是在它避开我们并有变成无意义的危险的时刻,具有按他的形象重塑我们且让我们向别的意义开放的能力。这种能力,在作为意识的我的面前,他人是不能拥有的。意识在事物中能够找到的只不过是意识置入其中的东西。”[33]更一般地说,不管就“我”与世界还是与他人的关系而言,都不能以纯粹意识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