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语义学为核心的卡尔纳普模式和以语用学为核心的戴维森模式,实际上分别代表了分析哲学和后分析哲学的典型思维方式,从卡尔纳普模式到戴维森模式的转变,本质上是一种“语义学的语用化转向”。[64]可以看到,后分析哲学视野中的这种“语用学转向”,既显示了语言哲学自身发展的内在必然,又反映了哲学思维发展的某种关节性的变革,具体地讲,其哲学实质和意义体现在:
首先,“语用学转向”重新定位了语言的三元划分结构,将语用学推向了哲学的中心舞台。卡尔纳普认为语言由语形学(表达式和表达式间的理论,进一步划分为语义适当和逻辑语义,即证明理论)、语义学(表达式和事物之间关系的理论)和语用学(表达式和讲话者之间关系的理论)所组成。戴维森模式对卡尔纳普模式所建基的语形学、语义学和语用学之间的界限提出了严重的质疑,但他的目的不是要否定这样的界限,而是要表明,卡尔纳普对语言界限划分的方式是不充分的。因为戴维森模式的出发点不是把语言当作一种命名的方法,而是当作一种工具箱的语言理论。一旦放弃语言作为一种命名的观念,就没有办法将语义学从语用学中解脱出来。当我们解读一种语言时,所学习到的每种东西(以及因此为弄懂这种语言而认识的每种东西),是语言的使用者如何使用语言。如果语言是非命名的,如果意义仅仅是解释者的分类工具,那么通过意义的棱镜所透视的语言行为的那些方面,以及不能够透视的那些方面之间,就不存在鲜明的界限了。我们在其对认识意义有用的地方就做出假设,而在认为它并不能对理解和解释言说有帮助的地方,则不假设它。因此,它们的区别应当是,用来标示我们所用于去交流的和我们如何使用它的之间的界限,即把语形学当作人们使用表达式,以便进行交流的理论(形式上是好的理论),把语义学当作人们如何使用表达式的理论。在这种有用性得到了充分发挥的新的戴维森模式的语言理论中,语形学被还原为可以进入到此种语言中的表达式,语义学被还原为对表达式进行使用的方式中的“原则的”“核心的”或“不变的”部分,语用学则被还原为对表达式进行使用的方式中的剩余的、“外围的”方面。由此,对于日常的语言交流而言,主体真正所面对的是语用学,而不是语形学和语义学。事实上,“语用学不是对句法和语义的排斥,而是兼容。返回到语用学也就返回到了具体。”[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