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英美传统研究语用学的目的是为了制定“话语规则”(rulesofdiscourse),或者说是会话基本准则,解决的是当下情景中交流的顺畅问题,是一种“对象谈论”,而不是寻求交流理性的普遍的和先在的原则,因此,更多强调的是讲话者的意向性、语言约定以及具体的言语行为问题,比如从奥斯汀到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完全是就“语用学”而研究“语用学”,通过对语言的句式、语气、效果等要素的分析来区别句子和言语行为的类型,从而为了交流的需要而制定相应的规则,不仅对现已存在的行为或活动实施制约作用,而且能够生成或创立新的行为形式并实施制约,同样,美国语言哲学家格赖斯()也是出于同样的目的来研究“会话含义”,为使交流的目标明确,朝向对话者共同关心的方向而提出“合作原则”(cooperativeprinciple)以及基本的对话准则。虽然两种哲学传统对语用思维的理解和分析上存在着差异,但都毫无疑义地把语用学视为哲学发展和研究的新的生长点和基点,尽可能地寻求共同的主题和解决共同关心的问题,从而趋向于哲学研究的合作和交流。因此,从语言分析方法的语用视角上来具体地探求人文主义和科学主义融合的可能、基点和形式,这也是本书试图达到的目标之一。
在这里还要特别提到的是,本章对语用思维在德国、英国、法国和美国的发展的研究受到了内利基和克拉克编写的《语言、行为和语境:语用学在欧洲和美国早期的历史,1780—1930》一书的很大启发,在该书中,作者把语用学的历史分为以下五个时期:(1)亚里士多德的语用学,从正反两个方向上促进了早期语用思维的发展;(2)欧洲“原型语用学”(protopragmatics)(1785—1835),包括洛克、康德的思想和波尔——罗亚尔普遍语法等;(3)美国实用主义(1860—1930),包括实用主义奠基者皮尔士()、詹姆斯()和杜威()的思想;(4)近代语用学(1880—1935),包括比勒(K.Bühler)、奥斯汀等人的思想,独立的言语行为理论初步形成;(5)当代语用学,由四个成分构成,即作为言语行为理论的语用学(源于英美)、作为对话理论的语用学(源于法国)、作为普遍语用学的语用学(源于德国)和作为符号学之一部分的语用学(源于英美)。[36]它们一方面与认知科学,另一方面与交流的社会研究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在这种分类的基础上,该书从历史的角度分别列举了德国、英国、法国和美国的哲学家和语言学家,具体地分析了他们的语用学观念,为我们展示了语用学发展演变的图景。因此,本章的基本框架和很多观点都出自该书,但根据我们的认识以及研究的需要进行了借鉴性的参考,特别是该书对当代语用学的发展涉及较少,因此我们做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