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所有权—正义”的转变。从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来看,例如,“10000镑原有资本带来2000镑剩余价值,这些剩余价值资本化了;新的2000镑资本又带来400镑剩余价值;这个剩余价值又资本化了,于是转化为第二个追加资本,又带来80镑新的剩余价值,依此类推”[76]。第一个追加资本2000镑是原预付资本10000镑带来的。就资本家和工人的交换而言,是完全符合劳动所有原则的。因为按照之前的假定,这10000镑预付资本是资本家的劳动所得,其中一部分用于支付工人的工资,得到工人劳动力商品的使用权,得到使用劳动力所创造的产品。但是,第二个追加资本400镑的情况则发生了变化。“第二个追加资本400镑的前提,只能是第一个追加资本2000镑的先行积累,400镑就是这2000镑的资本化的剩余价值。”[77]它是第一个追加资本2000镑(其中包括资本家支付给工人的工资即追加的可变资本)带来的;就资本家和工人的交换而言,则是违背劳动所有原则的。因为,这2000镑追加资本并非是资本家的劳动所得,而是工人在其剩余劳动时间创造的,资本家用它来支付工人的工资,相当于拿上工人自己劳动创造的东西换取工人的劳动力商品。正如马克思所说的:与原有资本10000镑相比,“2000镑追加资本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它的产生过程我们是一清二楚的。这是资本化了的剩余价值。它一开始就没有一个价值原子不是由无酬的他人劳动产生的”。无论用于“追加劳动力的生产资料”还是追加“维持这种劳动力的生活资料”,这2000镑“都不外是剩余产品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即资本家阶级每年从工人阶级那里夺取的贡品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就资本家与工人的交换而言,“如果资本家阶级用贡品的一部分从工人阶级那里购买追加劳动力,甚至以十足的价格来购买,就是说,用等价物交换等价物,那还是征服者的老把戏,用从被征服者那里掠夺来的货币去购买被征服者的商品”。[78]
因此,马克思说:“现在,对过去无酬劳动的所有权,成为现今以日益扩大的规模占有活的无酬劳动的惟一条件”;“现在,所有权对于资本家来说,表现为占有他人无酬劳动或它的产品的权利,而对于工人来说,则表现为不能占有自己的产品”。这样,“所有权和劳动的分离,成了似乎是一个以它们的同一性为出发点的规律的必然结果”。[79]这就是说,现在,劳动与所有权分离开来,不再符合劳动所有原则。所有者不劳动,劳动者不是所有者。以上这种变化,就是马克思所说的“商品生产的所有权规律”向“资本主义的占有规律”的辩证转变,或者说是从“对过去无酬劳动的所有权”向“对现在活的无酬劳动的占有”的辩证转变,或者说是所有权和劳动的同一性向二者的分离的辩证转变。[80]随之,正义向非正义转化。[81]